1
婚后第五年,丈夫突发恶疾去世。
我一夜白了头,打算替他办完后事殉情而去。
老公的律师却递给我一份文书。
“根据沈今先生的遗嘱,他名下所有财产将由沈素青女士的儿子继承,此外沈今先生欠有一千三百万债务,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需要由你偿还。”
“他的墓地也早就订好了,将会和沈女士合葬。”
沈素青是丈夫的妹妹,我以为他误会了。
可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款像是巴掌一样恶狠狠的扇在我的脸上。
原来丈夫和妹妹早有禁忌之恋,娶我只是迫于家族压力。
我们结婚那天,沈素青为他生下儿子。
五年后沈素青抑郁症自杀去世,丈夫果断开始服用慢性毒药。
每每与我温情周转后,他转身就会写下更加刻薄冷漠的条款。
最终将我算计到净身出户还要背上巨额债务的地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