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公司告上法庭后,成了顶流带货博主

我把公司告上法庭后,成了顶流带货博主

作者: 星湖嵊泗

言情小说连载

金牌作家“星湖嵊泗”的现代言《我把公司告上法庭成了顶流带货博主》作品已完主人公:林晚棠苏茉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:我把公司告上法庭成了顶流带货博主

2026-05-10 18:20:32
1 深夜11点的辞退通知
林晚棠盯着电脑右下角的时间:23:17。
办公室还有七个人,没人动。
这是她入职“星火科技”的第28天。
HR说过,“试用期3个月,但表现好能提前转正”。
她信了。
所以当第五杯咖啡喝完,她正准备提交今天的第4版方案,右下角突然弹出一条微信。
HR总监苏茉莉:“小林,明天上午10点来我办公室一趟。带上工牌和所有个人物品。”
林晚棠手指顿了顿。
入职28天,她见过苏茉莉笑面虎一样哄走过3个人。
每一次,都是这套话术。
她打字:“苏总,是什么事?我明天还有两个需求要跟。”
对方秒回:“来了就知道了。对了,明天不用打卡了。”
不用打卡——这四个字在公司黑话里等于“你被开了”。
林晚棠没有慌张。
她默默打开手机录音,又截了图。
然后做了一个所有00后都会做的动作:她退出了公司全员群、项目群、下午茶拼单群。
旁边的同事李姐偷偷发来消息:“听说明天要裁一批试用期,你小心点。”
林晚棠回了一个笑脸。

第二天上午10点,她准时走进苏茉莉的办公室。
桌上摆着一份《试用期终止通知书》,理由栏写着四个字:能力不符。
“小林,我们也很难做。你工作态度是好的,但产出确实跟不上团队节奏。”
苏茉莉把笔推过来,“你签个字,今天就算最后工作日。这个月工资会正常发。”
林晚棠没有接笔。
她翻开通知书,一字一句念出来:
“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,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——苏总,请问公司用什么证据证明我‘不符合录用条件’?”
苏茉莉的笑容僵了一下。
“我们有你的绩效考核,你的评分排在后10%。”
“绩效考核表我没有签过字,考核标准也没有在入职时书面告知我。”
林晚棠从包里抽出几张纸,
“另外,我整理了一下入职28天的加班记录——周末加班6天,工作日平均加班到10点以后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,休息日加班应支付双倍工资。还有,我的劳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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