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,我暗恋了他整整十二年。高二那年,他爱上了网球社的学妹,
眼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人。我没有表白,没有纠缠,只是在一个寻常的下午,
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。高考后,我报了三千公里外的大学,临行前他问我为什么跑那么远。
我笑着说:“因为那里的冬天会下雪,我想看雪。”其实不是的。
---------------我认真想了想,大概是在高二那年的十一月十七号。
那天是周六,下午四点半,我在学校体育馆二楼的走廊上,透过那扇落了灰的窗户,
看见他在网球场上教一个女生调整握拍的姿势。那个女生叫沈望舒,高一,网球社的新成员。
他站在她身后,右手覆在她手背上,微微弯腰,侧脸贴得很近,在纠正她挥拍时的手腕角度。
夕阳从体育馆的西窗照进来,把他整个人镀上一层很浅的金色。他笑了一下,说了句什么,
沈望舒回过头看他,也笑了。那个笑容很干净,不是客气,不是礼貌,
是那种——女孩子看向自己喜欢的人时,眼睛里会有的光。我认识顾深十七年了。
我们住同一个大院,他家三楼,我家二楼。我妈和他妈是同事,都在附近的化工厂上班。
我们同一年出生,相差四个月,上同一所幼儿园、同一所小学、同一所初中、同一所高中。
从小到大,我们从来没有被分到过不同的班级。这件事说起来玄乎,其实不是运气,
是两家的妈妈每年开学前都去学校找教务处的老师,说“两个孩子一起上下学方便,
麻烦安排在一个班”。小地方嘛,人情社会,老师也乐意做这个顺水人情。
于是从一年级到高二,十一年,我和顾深一直是同桌。不是那种暧昧的同桌,
就是——很自然的、像空气一样理所当然的那种存在。小时候我妈加班,我就去他家吃饭。
他奶奶做的一手好红烧肉,每次都会往我碗里多夹几块,说“深深你让着点妹妹”。
其实我比他大四个月,但因为他长得高,从小就没人觉得我比他大。上小学那会儿,
我们手拉手过马路。大院的邻居看见了就笑,说“这俩小孩感情真好”。
初中有人传我们早恋,他知道了,很认真地跟人家解释:“不是,她就是我发小,
跟亲妹妹一样。”亲妹妹。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就在旁边,心里“咯噔”了一下,
但面上什么都没露出来,甚至还配合地点了点头,说“对,我们就是哥们儿”。
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?我真的说不清。可能是小学三年级那次,我发烧请假没去上学,
他放学后把作业本送到我家,还在作业本里夹了一张纸条,
上面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:“快点好起来,明天我给你带大白兔奶糖。
”可能是初一那年运动会,我跑八百米摔了一跤,膝盖蹭掉一层皮。他从看台上翻下来,
当着全年级的面把我背到了医务室。我趴在他背上,闻到他衣服上洗衣粉的味道,心想,
这个人的背好宽啊。也可能是更早、更早的时候,早到我根本分不清那是喜欢还是习惯。
反正等我意识到的时候,“喜欢顾深”这件事,已经像呼吸一样自然了。
自然到我从来没有想过,有一天我会需要停止它。顾深是从高一开始打网球的。
我们那个小城的中学,社团就是个摆设,
但网球社是个例外——因为体育组的刘老师是省队退下来的,正儿八经地带着练。
顾深一米八三的个子,手臂长,反应快,第一次去试训就被刘老师看中了。
他开始每天放学后去网球场练球,从一小时到两小时,从两小时到三小时。
我们不再一起回家了。起初他还会发消息跟我说“今天要练到六点,你先走”,
后来连这条消息都没有了——因为每一天都要练,这条消息本身就变成了一个默认设置。
我没觉得有什么。他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情,我替他高兴。真的。我每天自己走回家,
路过十字路口那家炸鸡店的时候,会给他带一份炸鸡排,送到球场上。他每次都接过来,
一边吃一边跟我说今天练了什么动作,哪个球没打好,刘老师怎么骂他的。他吃东西很快,
三两口就没了,然后抹抹嘴说“谢了啊”,转身又跑回球场。我就在场边坐着,
帮他看书包和水壶,一直等到他练完,再一起走回家。那条路,我们走了十几年。
从一米二的个子走到一米八三,从手拉手走到并肩,从“哥哥等等我”走到沉默地各走各的。
但我觉得那条路还是亮的。路灯是橘黄色的,夏天有蝉鸣,冬天踩雪会咯吱咯吱响。
他在我左边走,影子比我长出一大截。偶尔讲到什么好笑的事,他会伸手揉一下我的头发,
说“你怎么还是这么矮”。高一那一年,我帮顾深带了整整一年的炸鸡排。风雨无阻。
沈望舒是高二开学那天出现的。她转学过来的,从省城,据说是父母工作调动。
分在了隔壁班,但不知道为什么,第一天就出现在了网球社的招新海报下面。
我第一次见到她,是在教学楼后面的那条林荫道上。她站在公告栏前看社团招新表,
扎着一个高马尾,穿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,
下面是一条深蓝色的百褶裙——不是我们学校的校服,是她自己买的。她转过头的时候,
我看见她的脸。怎么说呢,就是那种——你走在路上,突然看见一朵花开得很好的那种感觉。
不是惊艳,是舒服。是那种你看了之后会觉得“今天天气真好”的那种舒服。
她看见我在看她,冲我笑了一下,说:“同学你好,请问体育馆怎么走?”我给她指了路。
然后她就往体育馆的方向走了,马尾在背后一甩一甩的。那天晚上,顾深破天荒地没有练球,
而是跑到我家来敲门。他站在门口,整个人都有点不对劲,眼睛亮得吓人,
像捡到了什么宝贝。他说:“姐,我们网球社来了个女生,打得特别好。”他很少叫我姐。
一般都是叫全名,或者“哎”。只有在特别兴奋或者特别心虚的时候,才会叫我姐。
“叫沈望舒,”他说,“她从省城来的,以前在省少年队练过。今天来试训,
刘老师看了她的动作,当场就让她入社了。你知道吗,她的反手削球特别漂亮,
整个动作一气呵成,我们社里没一个人能做出来。”我靠在门框上,听他说了整整十五分钟。
十五分钟里,他提到了“沈望舒”这个名字大概有二十次。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,
盯着天花板想:顾深从来没有用这种语气说过我。从来没有。他形容我,
永远只有几个词——“发小”“邻居”“哥们儿”“就跟亲妹妹一样”。
而他说沈望舒的时候,用的是“特别”“漂亮”“一气呵成”。
那是我第一次感到一种模糊的不安。不是嫉妒,是预感。就像你在房间里闻到了焦糊味,
你知道有什么东西在烧,但你还没找到火源。后面的事情,说起来其实很平淡。
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追求,没有什么狗血的三角关系,甚至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“冲突”。
顾深喜欢上了沈望舒。就这么简单。他开始每天去网球场,不再是因为训练,
而是因为沈望舒在那里。他练球的时间从两小时变成了四小时,周末也要去,说是“加训”,
但我知道,周末沈望舒也会去。他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。以前他穿什么都行,
校服能穿一周不换,现在他开始在意衣服有没有皱,鞋有没有脏。
有一次我甚至闻到了他身上的香水味——不是香水,是洗衣液,
他特意换了带薰衣草味道的那种。他开始频繁地提到沈望舒。
“沈望舒今天教了我一个反手切球的技巧。
”“沈望舒说她以前在省队的时候每天训练六个小时。”“沈望舒推荐了一部网球动漫,
还挺好看的。”“沈望舒——”沈望舒。沈望舒。沈望舒。这个名字像一颗种子,
落在了他生活的每一个角落,然后迅速地、蓬勃地生长开来,长成了一片我挤不进去的森林。
我还是每天给他带炸鸡排。但他不再在我面前吃了。因为沈望舒也在场边,
他会把鸡排分一半给她,两个人坐在球场边的长椅上,一边吃一边讨论今天的技术动作。
我坐在旁边的台阶上,抱着他的书包,
听着他们说那些我听不懂的术语——上旋、切削、截击、高压球——我忽然发现,
我离顾深已经很远了。不是物理距离。我们还在同一个学校,同一个年级,同一张课桌。
但他的世界在变大,而我在他世界里的位置,在变得越来越小。小到一个角落,
小到一句“就跟亲妹妹一样”。小到我每天帮他带鸡排、看书包、等他回家,
这些做了十几年的事情,突然变成了某种——多余。因为他不需要我帮他看书包了。
沈望舒会帮他看。她会把他的书包和自己的并排放在长椅上,两个水壶放在一起,
一个蓝色一个粉色,像一对。因为他不需要我陪他回家了。他和沈望舒同路——其实不同路,
沈望舒家在城东,他家在城西,但他每天都会“顺路”送她到小区门口,
然后再自己绕一大圈回来。他甚至不需要我帮他带鸡排了。因为沈望舒开始给他带饭团。
她自己做的,用海苔包着,里面是金枪鱼和沙拉酱,切成刚好一口一个的大小。
顾深说“比炸鸡排好吃多了”。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看我。
他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意味着什么。但我听到了。每一个字都听到了。
转折发生在十一月的第二个礼拜。那天放学后,我照例去了网球场。走到体育馆门口的时候,
我看见沈望舒站在自动贩卖机前面,掏了半天口袋,零钱不够。我走过去,
帮她投了两枚硬币。她转过头,看见是我,笑了:“谢谢你呀。”她买了兩罐可乐,
递了一罐给我。我们就在体育馆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下来。那是我第一次和沈望舒单独说话。
她是个很好相处的女孩子。说话的时候喜欢看着对方的眼睛,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,
像月牙。她问我叫什么名字,几年级,哪个班,然后说:“啊,
你就是顾深经常提到的那个发小!”我愣了一下:“他经常提我?”“对啊,
”她喝了一口可乐,“他说你们从小一起长大的,他家住三楼,你家住二楼,
你们从幼儿园就在一起上学。他还说你妈妈做的糖醋排骨特别好吃,
他小时候经常去你家蹭饭。”我笑了一下:“他倒是什么都跟你说。”沈望舒低下头,
手指在可乐罐上画圈,过了一会儿,小声说:“学姐,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?”“你问。
”“你和顾深……是在谈恋爱吗?”那一刻,可乐罐在我手里发出“咔”的一声脆响。
我转过头看她。她的表情很认真,没有试探,没有挑衅,
就是很单纯地、很认真地想知道答案。她的眼睛很亮。和顾深提起她时一样亮。
我忽然什么都明白了。我说:“没有。我们就是发小。”她沉默了两秒,
然后轻轻地、像是松了一口气一样地“哦”了一声。那个“哦”字很轻,
轻得像一片羽毛落在水面上,但它在我心里砸出了一个巨大的坑。
因为在她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,我清楚地意识到了一件事——沈望舒也喜欢顾深。而顾深,
也喜欢沈望舒。他们两情相悦。我夹在中间,不是第三者,不是绊脚石,
甚至算不上一个角色。我只是一个站在舞台边缘的、没有台词的路人甲。那天晚上回到家,
我关上门,没有开灯,靠着门板坐了很久。客厅里很安静,我妈上夜班不在家,
只有冰箱的压缩机偶尔发出一阵嗡嗡声。我抱着膝盖坐在地上,心里有一个地方在疼,
不是尖锐的刺痛,是一种钝钝的、闷闷的疼,像被人用一块湿毛巾捂住了口鼻,不至于窒息,
但每一口呼吸都很费力。我想哭,但眼泪掉不下来。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什么。
我从来没有拥有过顾深。他没有给过我任何超越友谊的承诺,没有说过一句暧昧的话,
没有做过任何一个出格的动作。他对我好,从小到大一直都好,
但那是一种——哥哥对妹妹的好,朋友对朋友的好,邻居对邻居的好。不是那种好。
所以我连难过的资格都没有。如果我跑去跟他说“我喜欢你”,他大概会愣住,
然后说“你在说什么啊,我们不是好朋友吗”。他不是在装傻,他是真的、发自内心地,
从来没有往那个方向想过。在他的世界里,
我是那个永远站在二楼阳台喊他一起去上学的邻居。
是那个帮他带炸鸡排、帮他看书包、帮他抄作业的哥们儿。不是那个他会心跳加速的人。
那个让他心跳加速的人是沈望舒。我知道,因为我看见过他的眼神。那天在走廊上,
透过那扇落了灰的窗户,我看见他教沈望舒握拍的时候,他的眼神——怎么说呢——很温柔。
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见过的温柔。不是大大咧咧的、嬉皮笑脸的温柔,
是一种小心翼翼的、近乎虔诚的温柔。像捧着一件易碎品。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眼神看过我。
十一月十七号那天,我做了一个决定。不是决定放弃喜欢他——感情这种东西,
不是你说放弃就能放弃的,它像一棵长了根的树,你想拔掉它,得连根带土一起刨出来,
会疼,会流血,会留下一个填不满的坑。我做了一个更简单的决定。我不再去网球场了。
没有告别,没有解释,没有任何戏剧化的场面。我只是在某一天放学后,收拾好书包,
安静地走出了校门,往家的方向走。路过十字路口的炸鸡店时,我犹豫了一下,没有停下来。
那天晚上,顾深发消息给我:“今天怎么没来?”我回:“作业有点多,先回来了。
”他说:“哦,那明天来吗?”我打了一行字,删掉,又打了一行,又删掉。
最后发了一个:“看情况吧。”他没有再回。第二天,我没有去。第三天,也没有去。
第四天,他没有再问了。就这样,我悄无声息地从网球场的边缘退了出来。
像退潮时最后一道海浪,安静地、不留痕迹地,消失在了沙滩上。没有人发现。或者说,
有人发现了,但没有人在意。顾深的书包有人帮他看了。他的水壶有人帮他带了。
他的鸡排有人帮他买了——不对,是饭团,沈望舒做的金枪鱼饭团。一切都很好。
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,那条走了十几年的路,忽然觉得很长。以前和顾深一起走的时候,
总觉得路太短,还没说几句话就到了。现在一个人走,每一个路口都像走了一个世纪。
路灯还是橘黄色的,夏天已经过了,没有蝉鸣了。梧桐树的叶子开始往下掉,踩上去沙沙响。
我踩着那些叶子,一步一步地走,走到大院的门口,看见三楼顾深家的灯亮着。他还没回来。
他在送沈望舒回家。我上了二楼,打开家门,换了拖鞋,把书包放在椅子上。
我妈在厨房炒菜,油烟机轰隆隆地响,她探出头来看了我一眼,说:“今天怎么这么早?
”“嗯,没去打球。”“顾深呢?”“他在打球。”我妈没再问。吃饭的时候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