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城第一衙内?我姨母说直接火化

京城第一衙内?我姨母说直接火化

作者: 金蛇郎君夏雪宜

言情小说连载

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!这里有一本金蛇郎君夏雪宜的《京城第一衙内?我姨母说直接火化》等着你们呢!本书的精彩内容:本书《京城第一衙内?我姨母说直接火化》的主角是华三娘,郑嚣,贺兰属于古代言情,古代类出自作家“金蛇郎君夏雪宜”之情节紧引人入本站TXT全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147261章更新日期为2026-02-19 01:50:30。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:京城第一衙内?我姨母说直接火化

2026-02-19 07:26:33

我娘被京城来的衙内一鞭子抽死了。村里人劝我忍,说我是个傻子,活着就不错了。

我拿着我娘留下的玉佩,去了京城最大的销金窟找我姨。我姨捏着我的脸,

笑得风情万种:“乖阿俏,不哭。不就是个京兆尹的衙内吗?姨给你安排个全套的,

让他身败名裂,再死得明明白白。”01我娘没了。就在村口那棵歪脖子老槐树下,

被一匹快马整个儿撞飞,马上的红衣衙内连头都没回,只留下一句轻飘飘的“贱民挡道”,

和他那串银铃似的笑声。村里人都说我撞傻了,才会直愣愣地盯着那串远去的马蹄印。

他们把我娘的尸身抬回家,又劝我:“阿俏啊,那是京兆尹的公子郑嚣,咱们惹不起。

你是个傻子,他没计较,算你捡回一条命。”我确实傻了。我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金融社畜,

为了个破项目连续熬了三天三夜,一头栽在键盘上,再醒来就成了这个叫阿俏的乡下小姑娘,

还附赠一个“傻子”的人设。还没等我理清这操蛋的穿越剧本,

我这辈子的娘就为了护着“傻”我,死在了我眼前。我没哭,

只是把娘那只被马蹄踩得变形的,还紧紧攥着半个炊饼的手,一点点掰开。然后,

我给她和我自己换上最干净的衣裳,将她留下的那块成色普通的玉佩贴身收好,锁了门,

直奔京城。按着原主零星的记忆,我找到了京城最繁华地段的“销金窟”。

门口的龟奴见我一身土布衣裳,跟赶苍蝇似的挥手:“去去去,哪来的叫花子,

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?”我不说话,只是从怀里掏出那块玉佩。龟奴的脸色瞬间就变了,

那是一种见了亲爹似的恭敬,他哈着腰,把我请了进去,“哎哟,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,

您里边请,三娘等您好久了。”穿过纸醉金迷、香气熏人的前厅,我被领到一个雅致的后院。

一个穿着绛紫色长裙的女人正靠在软榻上,手里拿着一杆长长的烟枪,指尖猩红,眼波流转。

她就是我姨,华三娘,这座销金窟的主人。“哟,我的傻外甥女总算来了。”她声音懒懒的,

带着点烟嗓的沙哑,却意外的好听。我跪在她面前,磕了个头,没说话。她吐出一口烟圈,

烟雾缭绕了她那张美得极具攻击性的脸。“行了,别装了。你娘的信我早收到了,

她说你去年摔了一跤后,人就‘开窍’了。在我这儿,不用演那套傻子戏码。”我抬起头,

这才认真打量她。她约莫三十出头,眼角有细微的纹路,但那双眼睛却像狐狸一样,

精明又勾人。她指甲上涂着鲜红的蔻丹,就像那天郑嚣衣服的颜色。“姨,”我开口,

声音干涩,“我娘没了。”华三娘拿着烟枪的手顿了一下。她没问怎么没的,

只是沉默了片刻,然后把烟枪往旁边一搁,起身走到我面前,

用她那冰凉的指尖捏住我的下巴,迫使我抬起头。“郑嚣?”她问。我点了点头。“呵,

”她笑了,那笑声里带着一股子冷意,“京兆尹的嫡子,好大的威风。

”她把我从地上拉起来,按在绣墩上,又亲自给我倒了杯热茶。“说说吧,你想让他怎么死?

”我捧着茶杯,感受着掌心的温度,心里那块冻僵的地方好像有了一丝松动。“直接弄死他,

太便宜他了。”华三娘挑了挑眉,似乎对我这个回答很满意。“有意思。那你说说,

怎么个不便宜法?”“姨,您这销金窟,是全京城消息最灵通的地方吧?”我问。“还行。

”她重新拿起烟枪,慢悠悠地吸了一口,“王孙公子、贩夫走卒,三教九流,喝多了,

嘴就没那么严实。他们那点裤裆里的破事,就跟挂在我这墙上的画一样,一清二楚。

”“那郑嚣呢?他有什么乐子?”“乐子多了去了。”华三娘笑了,“仗着他爹是京兆尹,

平日里横行霸道,斗鸡走狗,欺男霸女。最大的乐子,就是好面子,

尤其喜欢在文人圈里装风雅。前儿个还花大价钱弄了幅前朝大家王羲之的……仿品,

天天挂在书房里,逮着人就吹嘘。”我心里有了计较。对付这种人,杀人诛心才是最爽的。

“姨,”我看着她,“我想让他先身败名裂,再家破人亡。最后,我要他死得和我娘一样。

”华三娘看着我,眼神里第一次有了正视。那是一种看同类的眼神。她掐灭了烟,

坐到我身边,搂住我的肩膀,凑到我耳边。“乖阿俏,这就对了。”她的声音压得很低,

带着兴奋的颤抖,“咱们一步一步来。先给他那张假画上点眼药,让他从‘风雅圈’滚出去。

姨这儿正好有个好东西,能让假的变成真的,真的……也变成假的。”她说着,

从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拿出一块看起来像墨锭的东西,递给我。那墨锭上刻着细小的花纹,

闻起来有股奇异的香味。“这是‘见光死’,”华三娘露出一抹恶作剧般的笑,

“用它写出来的字,或者画出来的画,一个时辰内看着天衣无缝,一个时辰后,阳光一照,

立马化成一滩黑水。”我接过那块墨锭,感觉它沉甸甸的,像一块复仇的基石。

华三娘拍了拍我的手:“明天,城西的‘兰亭雅集’,郑嚣会带着他那宝贝疙瘩画去显摆。

你呢,就打扮成个送茶水的丫头混进去。”“我?”“对,就你。”华三娘指了指我的脸,

“你这张脸,配上你那‘傻子’的名头,是最好的保护色。谁会防备一个傻子呢?

”她眼里闪着算计的光,那光芒让我觉得,我娘把我送到这儿来,

或许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。02第二天,我换上了一身粗布衣裙,

头发梳成最普通的丫环双丫髻,脸上还被华三娘故意抹了两道灰,

看着就是一个怯生生的乡下丫头。“记住了,少说话,多低头。手脚麻利点,

别让人看出破绽。”华三娘一边帮我整理衣领,一边叮嘱,“我已经打点好了,

兰亭雅集的主办方是我这里的常客,你顶替一个临时拉肚子的丫头进去,没人会怀疑。

”她在我手心里塞了一个小小的油纸包,里面是磨成粉的“见光死”。“找机会,

把这个弹到那幅画上。”她压低声音,“不用太多,一点点就够。这东西遇水则溶,

混在茶水里,或者借着倒茶的蒸汽,都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附上去。”我点点头,

把纸包捏在手心。兰亭雅集设在城西一处别致的园林里,

来往的都是些衣着光鲜的公子哥和所谓的名士。我端着茶盘,低着头,穿梭在人群中,

耳朵却竖得老高。很快,我就听到了那个让我恨得牙痒痒的名字。“郑兄,

听闻你得了王右军的真迹《快雪时晴帖》,今日可否让我等开开眼界?”我循声望去,

只见一个穿着大红色锦袍的年轻男子被众人簇拥在中央,脸上是掩不住的得意。他身形高大,

面容尚算俊朗,但眉宇间那股子挥之不去的乖张和傲慢,让人极不舒服。他就是郑嚣。

我死死攥着茶盘,指甲几乎要嵌进木头里。就是这张脸,在我娘倒下的瞬间,

带着轻蔑的笑意,一闪而过。“好说,好说!”郑嚣哈哈大笑,一挥手,

身后的仆人立刻小心翼翼地捧上一个长条锦盒。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。

我深吸一口气,端着茶盘,慢慢地朝那边挪动。机会只有一次。郑嚣打开锦盒,

一幅画卷缓缓展开。画是好画,笔锋有力,气韵流畅,确实有几分名家风范。

周围顿时响起一片惊叹和奉承之声。“不愧是郑兄,如此重宝都能入手!”“今日一见,

三生有幸啊!”郑嚣的下巴抬得更高了,他享受着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,像一只开屏的孔雀。

“来来来,诸位请上眼,品鉴品鉴!”他得意地招呼着。众人立刻围了上去,指指点点,

啧啧称奇。我瞅准一个空当,正好有名士的茶杯空了,我立刻凑上前,

用最卑微的姿态躬身说道:“公子,给您续茶。”我的位置,恰好在画卷的侧后方。

在我弯腰倒茶的瞬间,手腕轻轻一抖,油纸包里的一点点粉末,借着宽大袖口的掩护,

无声无息地弹了出去。粉末极细,在空中几乎看不见踪影,

就那么飘飘悠悠地、精准地落在了画卷的留白处。做完这一切,我的心跳得飞快。

我不敢多留,低着头迅速退到了一旁。华三娘的标志是她那杆从不离手的烟枪,而我的,

或许就是此刻这种极致紧张下,依旧能保持绝对冷静的控制力。我告诉自己,

这才只是第一步。我继续扮演着一个合格的倒茶丫鬟,眼角的余光却始终锁定在那幅画上。

一个时辰……阳光透过窗棂,正好洒在画卷上。一开始,没什么变化。

郑嚣还在唾沫横飞地吹嘘着他为了得到这幅画花了多少心思,动用了多少关系。就在这时,

人群中一个眼尖的突然“咦”了一声。“郑兄,你看这画上,怎么好像……有个黑点?

”郑嚣的笑声戛然而止,他凑过去一看,果然,在画卷一角,

一个不起眼的黑点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扩大,像一滴墨汁滴进了清水里,

洇开了一片丑陋的痕迹。“怎么回事?”郑嚣脸色一变。“不止一处!这里,这里也有!

”又有人喊道。众目睽睽之下,那幅被奉为至宝的《快雪时晴帖》,就像得了什么恶疾,

黑斑一块接一块地出现,迅速蔓延,原本清雅的画面变得污浊不堪。阳光越是明亮,

那黑色扩散得越快。不到一炷香的功夫,整幅画已经变成了一团漆黑,仿佛被大火燎过一般,

哪里还有半分字画的模样。全场一片死寂。所有人都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郑嚣。

那眼神里有震惊,有疑惑,但更多的是憋不住的嘲讽。花重金买了一幅“见光死”的假画,

还拿到这种场合来炫耀。这脸,丢得可比把裤子当众脱了还干净。“这……这不可能!

”郑嚣的声音都在发抖,他一把抓起那团漆黑的废纸,状若疯狂,“是谁!是谁动了我的画!

”他的目光像刀子一样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,包括我。我低下头,身体微微发抖,

做出一个被吓坏了的丫鬟该有的样子。一个傻子,一个卑微的、被吓得瑟瑟发抖的丫鬟,

谁会怀疑到我头上?郑嚣在现场发了一通无能狂怒的火,

最后只能在一片此起彼伏的窃笑声中,灰头土脸地抱着那团“黑炭”狼狈离场。我端着茶盘,

默默退出了园林。回到销金窟,华三娘正悠哉悠哉地逗着笼子里的金丝雀。“办妥了?

”她头也不抬地问。“嗯。”“感觉如何?”“痛快。”我说出心里话。

看到郑嚣那张由红转青再转白的脸,我心里积压的郁气,总算出了一口。华三娘笑了,

她转过头,那双狐狸眼亮晶晶的。“这就痛快了?阿俏,这才是开胃菜。接下来,

姨带你玩个更大的。”她从怀里摸出一张请柬,扔到我面前。烫金的帖子,

上面写着“贺兰府”。“贺兰家的老太爷下个月做寿,京城有头有脸的都会去。

郑嚣为了挽回面子,肯定会想方设法地在寿宴上出风头。”华三娘慢悠悠地说,

“而咱们要做的,就是让他偷鸡不成,反蚀把米。”我看着那张请柬,心里隐隐有些期待。

“姨,这次怎么玩?”华三娘神秘一笑,凑到我耳边:“你听说过‘现场直播’吗?

”我愣住了。这词儿,她从哪学来的?03“现场直播?”我一脸懵逼地看着我姨。

华三娘得意地扬了扬下巴,指了指自己的脑袋:“你姨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,

但架不住脑子活泛。你上次跟我念叨的那个什么……哦,对,‘信息差’,我琢磨着,

不就是我知道的,别人不知道,这里头就有赚头,有搞头嘛!”我不得不佩服,

我姨简直是天生的商业奇才和权谋家。

“那你说的‘现场直播’是……”“贺兰老太爷的寿宴,郑嚣那小子为了扳回一城,

必定会送上一份惊天动地的大礼。我收到消息,他已经派人去江南搜罗奇珍异宝了。

”华三娘不紧不慢地解释着,“而贺兰家的小儿子贺兰瑾,跟郑嚣一向不对付。

咱们就给他递个梯子,让他俩斗起来。”贺兰瑾我有所耳闻,是京中与郑嚣齐名的衙内,

但风评比郑嚣好上不少,至少没听说过他当街纵马伤人。“怎么递梯子?

”“咱们来个‘捧杀’。”华三娘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,“寿宴那天,我会安排几个人,

在郑嚣献礼的时候,拼命地吹捧他,把他捧到天上去。同时,再安排另一拨人,

在贺兰瑾身边煽风点火,说郑嚣这是要压他一头,不把他贺兰家放在眼里。

”我好像有点明白了。“姨,你这是在给他俩的矛盾火上浇油啊。”“聪明!

”华三娘打了个响指,“男人嘛,最好面子。尤其是在那种场合,被架到那个份上,

贺兰瑾能忍?他俩一旦当场掐起来,就有好戏看了。至于‘现场直播’……”她顿了顿,

压低了声音:“我买通了贺兰府的几个下人,让他们把耳朵放尖点。

宴会上郑嚣和贺兰瑾说的每一句话,做的每一件事,都会在半个时辰内,

传遍京城大大小小的茶馆和酒楼。我要让全京城的人,

都‘听’到郑嚣是怎么再次丢人现眼的。”这……这不就是古代版的社会新闻热搜吗?

我姨这脑子,不去搞新媒体都屈才了。“这招高!”我由衷地赞叹,

“这就是在精神攻击郑嚣的同时,还顺带把贺兰瑾也算计了进去。”“什么?

”华三娘没听懂。“没什么,就是夸您牛。”我赶紧糊弄过去。接下来的日子,

窟后院学着华三娘教我的东西——如何辨人、如何识局、如何从一杯酒里看出一个人的性格,

一边期待着贺兰老太爷寿宴的到来。华三娘没让我闲着,

她给了我一个新的任务:模仿郑嚣的笔迹。“这是从当铺收来的,郑嚣以前手头紧,

当过一方砚台,这是他亲手写的当票。”华三娘递给我一张泛黄的纸,“你的任务,

就是把他的字练到能以假乱真的地步。”我虽然不知道她要干什么,但还是照做了。

原主虽然被当成傻子,但描红绣花这些闺阁技能倒是没落下,我上手很快。寿宴当天,

我依旧是丫鬟打扮,但这次是跟在华三娘身边,以她新收的“干女儿”的名义。

没人会把销金窟的老板娘和一个乡下傻丫头联系在一起。宴会厅里宾客云集,觥筹交错。

郑嚣果然憋着一口气,他穿着一身骚包的紫色长袍,看起来人模狗样的。轮到他献礼时,

他清了清嗓子,高声宣布,他献上的是一株从东海寻来的、百年难得一见的血珊瑚,

祝贺兰老太爷寿比南山,福如东海。那株血珊瑚确实漂亮,通体赤红,晶莹剔透,

一拿出来就引得满堂喝彩。华三娘安排的人立刻开始发力。“天呐!这得值多少钱啊!

郑公子对贺兰老太爷真是孝心可嘉!”“何止是孝心!这分明是把老太爷当亲爷爷敬着呢!

”“我看今日这寿礼,无人能出其右了!”一声声的吹捧,让郑嚣的尾巴又翘到了天上去。

他得意洋洋地瞥了一眼不远处的贺兰瑾,眼神里满是挑衅。贺兰瑾的脸色果然不好看了。

他准备的寿礼是一幅名家字画,虽然也价值不菲,但跟这血珊瑚一比,风头确实被压下去了。

这时,华三娘安排的另一拨人又在贺兰瑾身边窃窃私语。“这郑嚣也太嚣张了,

在贺兰家的地盘上,这么不给主人面子。”“可不是嘛,明摆着是来砸场子的。

”贺兰瑾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。就在这时,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匆匆跑了进来,

手里拿着一张纸,脸色煞白地喊道:“不好了!老太爷,不好了!”全场瞬间安静下来。

“何事惊慌?”贺兰老太爷皱眉道。“外面……外面到处都在传,

说……说郑公子送的这株血珊瑚,是……是从一艘沉船上捞上来的,

那船是前朝一个谋逆王爷的宝船,这珊瑚……是、是赃物啊!”管家结结巴巴地说道。

“胡说八道!”郑嚣当场就炸了,“谁在造谣!”“不止呢!外面还贴满了告示,

”管家颤抖着递上手里的纸,“这……这是郑公子亲笔写的供状,说他早就知道这是赃物,

故意拿来献给老太爷,就是为了……为了将来东窗事发,把贺兰家也拖下水!

”郑嚣一把抢过那张纸,一看之下,如遭雷击。那上面的字迹,跟他自己的,一模一样!

“不是我写的!这是伪造的!”他疯狂地嘶吼。可没人信他。

一个有过“买假画充门面”前科的人,信誉早就破产了。贺兰瑾冷笑一声,

站了出来:“郑嚣,你好歹毒的心思!来人,把他给我拿下!”寿宴当场变成了一场全武行。

郑嚣和他的家仆被贺兰家的护院打得抱头鼠窜。而这一切,正如华三娘所料,

通过那些“传声筒”,以最快的速度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。我站在角落里,看着这场闹剧,

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我姨,真是个天才。混乱中,

我看到贺兰瑾的目光朝我和华三娘这边瞥了一眼,意味深长。华三娘冲他举了举酒杯,

红唇微启,无声地说了两个字:合作。贺兰瑾愣了一下,随即了然一笑。我知道,

我们又多了一个盟友。04郑嚣这次是彻底栽了。“谋逆赃物”这个罪名太大,

就算他是京兆尹的儿子,也扛不住。京兆尹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,只能将他关了禁闭,

对外宣称彻查此事,实则是想等风头过去。但华三娘怎么可能让他如愿。“阿俏,

乘胜追击的道理,懂吗?”销金窟的后院里,华三娘一边修剪着一盆名贵的兰花,

一边对我说。“懂。”我点头,“要让他永无翻身之日。”“没错。

”华三娘剪下一朵开得最盛的兰花,别在我发间,“郑嚣被关了,但他爹还在。

只要他爹不倒,他早晚有出来的一天。所以,下一步,咱们得动他爹。”动一个二品大员,

这可比对付一个衙内难多了。“姨,你有计划了?”“京兆尹郑启元,为官还算清廉,

唯一的缺点,就是这个儿子。”华三娘慢悠悠地说,“他所有的身家,

几乎都填了郑嚣这个无底洞。现在郑嚣惹了这么大的祸,他一定在想办法筹钱,上下打点。

”“他会从哪里筹钱?”我问。“他名下的几处产业,早就被郑嚣败得差不多了。

唯一的指望,就是他夫人,也就是郑嚣他娘的嫁妆——城南那一大片最赚钱的铺子。

”我立刻明白了。“姨,你是想从那些铺子下手?”“没错!

”华三娘又说出了一个我教她的新词,“我查过了,那些铺子的地契房契,

都锁在京兆尹府的密室里。郑启元生性多疑,只信他自己。咱们只要拿到那些地契,

郑家就彻底垮了。”“可密室……怎么进?”我犯了难。京兆尹府,那可是龙潭虎穴。

华三娘神秘一笑,从袖子里摸出一张小像,递给我。画上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,

看着有几分眼熟。“这谁?”“贺兰瑾的书童,阿福。”华三娘解释道,

“贺兰瑾已经答应跟我们合作。这小子,聪明得很。他知道,扳倒了郑家,

他贺兰家在城南的生意就能一家独大。”“他想让我们去偷?”“不,是‘取’。

”华三娘纠正道,“贺兰瑾花大价钱,买通了郑府的一个老仆。那老仆知道密室的机关,

但不知道具体位置。而这个阿福,记忆力超群,过目不忘。他会扮成送菜的小厮混进郑府,

找机会画下郑府后院的地图。”“那我做什么?”“你?”华三娘上下打量了我一番,

“你负责接应。拿到地图和机关图后,你和阿福一起,趁夜潜入。”我心里一惊。“我也去?

我不会武功。”“谁说一定要武功了?”华三娘白了我一眼,“你是咱们的‘杀手锏’。

你那张脸,那副‘傻样’,万一被人撞见,就是最好的掩护。

谁会相信一个傻丫头是来偷东西的?”我无言以对。合着我这“傻子”人设,

还成了万能通行证了。行动定在三天后的夜里。这三天,

我把阿福画的地图和老仆提供的机关图背得滚瓜烂熟。阿福虽然年纪小,但心思缜密,

地图画得极为精细,连哪里有棵树,哪里有个狗洞都标得一清二楚。月黑风高夜,

杀人放火天。我和阿福都换上了一身方便行动的夜行衣,借着夜色的掩护,

从郑府后墙一个偏僻的狗洞钻了进去。府里静悄悄的,只有巡夜家丁的脚步声偶尔响起。

我们俩像两只灵猫,按照地图的指引,一路避开巡逻,顺利来到了书房所在的院子。

密室的入口,就在书房里那幅巨大的山水屏风后面。阿福按照机关图的指示,

在屏风底座上摸索着,轻轻一按,屏风无声地向一侧滑开,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洞口。

我心里一阵狂跳。我们对视一眼,闪身进入了密道。密道里一股陈腐的霉味,

我们点燃了火折子,顺着石阶往下走。密室不大,摆着几个大箱子。我们撬开一个,

里面全是金灿灿的金条,差点闪瞎我的眼。“别看了,找地契!”我提醒阿福。

我们迅速翻找,终于在最里面的一个檀木盒子里,找到了一沓厚厚的地契。“找到了!

”我心中一喜。可就在这时,密道入口处突然传来了脚步声和说话声!“老爷,

您确定要把这些铺子都卖了?那可是夫人最后的念想了。”是京兆尹郑启元的声音!

他竟然半夜来了密室!我和阿福瞬间脸色煞白,连呼吸都停住了。现在出去,就是自投罗网。

“不卖怎么办!难道看着嚣儿被那帮言官参死吗!”郑启元的声音里满是烦躁。

脚步声越来越近。我急得满头大汗,怎么办?千钧一发之际,

我瞥见了墙角堆着的一堆废弃杂物,还有一个空着的大箱子。我急中生智,拉着阿福,

迅速躲进了那个大箱子里,然后轻轻盖上了盖子。箱子很旧,

盖子上正好有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破洞,可以窥见外面的情况。我屏住呼吸,

心脏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。郑启元和他管家的身影出现在火光中。“把那箱金子抬出去,

天亮前换成银票,送到李侍郎府上。”郑启元吩咐道。“是。”两个家丁走进来,

抬起了我们旁边那个装满金条的箱子。我吓得魂飞魄散,生怕他们发现我们。还好,

他们抬着箱子就走了。郑启元走到我们藏身的箱子前,似乎是想看看里面有什么。

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。他伸出手,眼看就要碰到箱盖。就在这时,

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哗!“走水啦!书房走水啦!”郑启元脸色大变,猛地回头:“什么!

”他顾不上检查箱子,立刻转身冲出了密室。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差点瘫软在箱子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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