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连载
由萧景渊林烬担任主角的古代言情,书名:《穿成黑化触发器,我把情节掰成了盛世太平》,本文篇幅长,节奏不快,喜欢的书友放心入,精彩内容:林烬,萧景渊,沈清辞是作者古巴岛的基里安小说《穿成黑化触发器,我把情节掰成了盛世太平》里面的主人公,这部作品共计15857字,1章节,更新日期为2026-02-22 14:19:47。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.com上完结,构思新颖别致、设置悬念、前后照应,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。内容主要讲述:穿成黑化触发器,我把情节掰成了盛世太平..
我叫林晚,一个常年996、靠古言小说当电子榨菜续命的社畜。
上一秒我还窝在出租屋的沙发里,抱着螺蛳粉对着平板里的《权宠天下》疯狂敲键盘。
下一秒一口酸笋没咽下去,眼前一黑。整个人像被扔进了滚筒洗衣机,天旋地转间,
连遗言都没想好,就彻底失去了意识。再睁眼时,入目是绣着缠枝莲纹的淡青色纱帐,
鼻尖萦绕着淡淡的药香混着安神香的味道,身上盖的锦被软得像云朵,连指尖触到的床单,
都是滑溜溜的上等苏绣。“小姐!小姐您醒了?太好了!您要是再不醒,奴婢就跟着您去了!
”耳边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腔,我费劲地偏过头,
就看见一个梳着双丫髻、穿着青绿色比甲的小丫鬟,正趴在床边抹眼泪,
眼睛肿得像两个核桃。我嗓子干得像冒了烟,张了张嘴,
发出的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:“水……”小丫鬟瞬间止住哭,手脚麻利地倒了杯温水,
小心翼翼地扶我坐起来,用小银勺一勺一勺喂到我嘴边。一杯温水下肚,嗓子终于舒服了点,
我的脑子也开始疯狂运转。这不是我的出租屋。这里没有掉皮的墙皮,
没有堆在角落的快递盒,更没有我刚泡好还没吃完的螺蛳粉。我看着眼前的小丫鬟,
试探着开口:“你叫……春桃?”小丫鬟眼睛“唰”地一下就亮了,忙不迭点头:“是!
奴婢是春桃!小姐您还记得奴婢!大夫说您落水撞了脑袋,可能会忘事,可把奴婢吓坏了!
”落水?撞脑袋?四个字像一道惊雷,劈得我脑子嗡嗡作响。一段不属于我的记忆,
如同潮水般疯狂涌了进来——原主也叫林晚,是当朝太傅林文渊的嫡幼女,今年十三岁,
上面有一个一母同胞的亲哥,名叫林烬。林烬。这两个字一冒出来,
我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。这不就是我刚才看的那本《权宠天下》里,
那个把天下搅得天翻地覆、最后一把火烧了自己的终极大反派吗?!原著里的林烬,
前半生简直是天选骄子。十八岁状元及第,文武双全,清正廉明,二十岁官拜御史中丞,
是百姓交口称赞的“林青天”,更是太子萧景渊最得力的左膀右臂,前途一片光明。
可他的人生,在他妹妹林晚死的那天,彻底拐了个惊天大弯。十五岁那年的长公主赏花宴,
原主被太子的政敌二皇子暗算,一杯毒酒下肚,当场毙命。彼时林烬正在城外赈灾,
得知消息后连夜快马加鞭赶回京城,只看到了妹妹冰冷的尸体。从那以后,
那个心怀天下、温润如玉的林烬,死了。取而代之的,是一个心狠手辣、睚眦必报的疯子。
他蛰伏三年,把所有害死妹妹的人抄家灭族,连襁褓里的婴儿都没放过。
接着转头就和太子萧景渊死磕,挑拨离间、栽赃陷害,甚至不惜勾结外敌挑起战乱,
最终弄死了男女主,自己登上了皇位。可他登基后,并没有励精图治,反而愈发暴戾嗜杀,
把天下搞得民不聊生。最终起义军攻破皇宫时,他在太和殿放了一把火,
把自己和这座金碧辉煌的牢笼,一起烧成了灰烬。我当初看到结局时,哭湿了三包纸巾,
连螺蛳粉都没心情吃。全网都在骂林烬是魔头、是疯子,只有我觉得他可怜。
他从来都不想当什么皇帝,他只是想给那个全世界唯一毫无保留爱着他的小丫头报仇。
妹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光,光灭了,他的世界也就彻底黑了。
我当时还在评论区激情留言:“要是林晚星没死,林烬绝对不会黑化!他会是最好的官,
会辅佐太子开创太平盛世,可惜了!”结果,评论刚发出去,
我就穿成了这个活不过十五岁、直接决定反派黑化与否的关键工具人——林晚。
我:“……”合着老天爷这是看我嘴欠,直接给我扔进来实操了是吧?!我猛地掀开被子,
也顾不上浑身发软,伸手就摸自己的脉搏。虽然我不懂医术,但也能清晰地感觉到,
脉搏跳得又轻又弱,一看就是亏空得厉害——原著里,原主这次落水后就落下了病根,
身体一年比一年差,才会被人轻易一杯毒酒送走。现在是十三岁,离原著里的死劫,
还有两年。不对,不止两年。按照情节,这次落水就是原主体质急转直下的开端。
我要是不赶紧补救,别说两年,能不能活过今年冬天都两说。我当场就僵在床上,
脑子里疯狂闪过林烬黑化后血洗皇宫、民不聊生的画面,后背瞬间爬满了冷汗。不行!
绝对不行!我好不容易重活一世,不是来这里当两年反派黑化触发器,然后领盒饭的!
我要苟住!必须苟住!只要我活得好好的,我哥就不会黑化!只要我哥不黑化,
男女主就能顺顺利利谈恋爱,天下就能太平,我就能在这个古代当一个无忧无虑的富家小姐,
吃香的喝辣的,快快乐乐活一辈子!什么情节?什么天命?在小命面前,通通都是浮云!
春桃看着我脸色一阵白一阵红,吓得赶紧扶住我:“小姐!您怎么了?是不是哪里不舒服?
快躺下!大夫说您要好好静养!”我被她按回床上,
脑子已经飞速规划好了我的苟命+拯救反派哥哥大计:第一,核心中的核心,养好身体!
把这副破破烂烂的身子调理得壮如牛,不给任何人暗害我的机会!第二,死死看住我哥!
天天给他灌心灵鸡汤,让他牢记“开心最重要,平安即是福”,
就算受了委屈也绝对不能走极端,就算要报仇也得走正规法律渠道!第三,
远离情节核心人物!尤其是二皇子那个疯批,还有男女主!能不沾就不沾,
免得被卷入储位之争,当了炮灰!第四,紧急预案!要是实在躲不开情节,
就立刻抱紧男女主的大腿!毕竟人家有主角光环,跟着混,总不至于死得太早!
我正想得入神,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。紧接着,
一个温和却带着掩不住焦急的声音响了起来:“星星醒了?”这个声音!我浑身一僵,
鸡皮疙瘩瞬间起了一身。是林烬!是那个未来会把天下搅得天翻地覆的大反派!
门被轻轻推开,一个身着月白色锦袍的年轻男子走了进来。他身形挺拔,眉目清隽,
鼻梁高挺,唇线清晰,一双眼睛温润如玉,像盛着春日化开的湖水,只是此刻,
那双眼睛里满是焦急和担忧,快步走到床边,连身上带着的外面的寒气都没来得及散。
他身上还带着淡淡的墨香,官服的边角都没来得及换,一看就是刚从翰林院赶回来,
连口气都没喘匀。这就是十八岁的林烬。刚刚状元及第,意气风发,心怀苍生,
眼里还带着光,完全没有后期那种阴鸷狠戾的样子。活脱脱一个温润如玉的世家公子,
任谁看了都要夸一句“陌上人如玉,公子世无双”。我看着他,鼻子突然一酸。
就是这个少年,两年后会失去他唯一的光。然后一步步坠入深渊,
最终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。太可怜了。真的太可怜了。林烬见我醒着,
眼里的焦急散了大半,他小心翼翼地坐在床边。伸手轻轻碰了碰我的额头,
动作轻柔得像怕碰碎了一件稀世珍宝,声音温和得能滴出水来:“烧退了,感觉怎么样?
嗓子还疼不疼?有没有哪里不舒服?”他的手掌很暖,指腹带着薄薄的茧,
是常年握笔和练剑磨出来的。我看着他,脑子里攒了一肚子的心灵鸡汤,脑子一热,
脱口而出:“哥!做人嘛,开心最重要!”林烬:“?”他脸上的温柔瞬间僵住,
一双温润的眼睛里写满了茫然,像是没听懂我在说什么。我也反应过来了,
刚醒过来第一句就说这个,确实有点过于突兀。我赶紧清了清嗓子,试图挽回局面,
继续输出:“我的意思是,什么功名利禄,什么高官厚禄,都是浮云!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!
平平安安才是真!哥你以后,可千万不能为了那些身外之物委屈自己,更不能走极端,
知道吗?”林烬更懵了。他眉头微微皱起,又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,
语气里满是浓浓的担忧:“星星,你是不是烧还没退干净?怎么说胡话呢?
”旁边的春桃也赶紧点头,一脸后怕:“是啊小姐,您昏迷的时候,就一直在说胡话,
什么‘苟住’‘别黑化’‘天下太平’的,大夫说您是撞了脑袋,要好好静养才行。
”我:“……”完了,大型社死现场。合着我昏迷的时候,把心里话全秃噜出来了?
我赶紧干笑两声,试图蒙混过关:“啊……那个,我落水撞了脑袋,好多事都记不清了,
刚才说的话你别往心里去哥,我就是觉得,人活着,开心最重要嘛。”林烬看着我,
虽然还是觉得不对劲,但也没有多问。只是温柔地摸了摸我的头,
语气里满是化不开的宠溺:“好,都听我们星星的,开心最重要。你刚醒,身子还弱,
别想太多,好好休息,哥在这里陪着你。”我看着他温柔的样子,心里悄悄松了口气。
还好还好,现在的林烬,还是那个把妹妹捧在手心里的好哥哥,
不是后期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。只要我好好活着,好好引导他,他一定不会黑化的!
从那天起,我就正式开启了我的苟命+拯救反派哥哥大计。首要任务,
就是养好这副破破烂烂的身子。原著里原主就是因为体弱多病,才会被人轻易害死,
所以我第一件事,就是狠抓身体素质。当然,
对于我这个常年996、连下楼取快递都嫌累的社畜来说,高强度锻炼简直是要了我的老命。
但为了小命,我只能咬着牙拼了。我先是让春桃找了一套适合女子练的强身健体的拳法。
结果练了不到半个时辰,我就累得瘫在地上,喘得像条刚跑完八百米的狗,
胳膊腿都不是自己的了。春桃在旁边吓得脸都白了,赶紧扶我起来:“小姐!您别练了!
大夫说您身子还虚,不能这么折腾!”我瘫在椅子上,摆了摆手,
命在于运动……不锻炼……怎么有好身体……没有好身体……怎么苟住小命……”春桃:“?
”她已经习惯了我时不时蹦出来的奇奇怪怪的话,虽然听不懂,但也不敢多问,
只能手忙脚乱地给我端水擦汗。练拳这条路显然是走不通了,
我只能换个温和点的方式——散步。每天天刚亮,我就拉着春桃,在府里的花园里散步,
每天雷打不动走够五千步,刮风下雨都不中断。一开始,我走个几百步就累得气喘吁吁,
走两步歇三步。但慢慢的,我的身体越来越好,走个几千步都不费劲,
脸色也从之前苍白得像张纸,变得红润有光泽,连吃饭都香了不少。
林烬每天早上出门去翰林院之前,都会看到我在花园里吭哧吭哧散步。一开始他还很担心,
怕我累着,后来见我身体一天比一天好,也就放了心,甚至有时候会特意早起半个时辰,
陪着我一起散步。而每次散步,都是我给林烬灌心灵鸡汤的绝佳时机。“哥,
你看这花开花落,都是自然规律,人也一样,有起有落,不用太执着于输赢,知道吗?
”“哥,我跟你说,退一步海阔天空,忍一时风平浪静。要是有人在朝堂上欺负你,
你别跟他们硬刚,不值得,气坏了身子,那是自己的。”“哥,当官嘛,不求有功但求无过,
咱们安安稳稳做好自己的事就行,不用去争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,知道吗?”“哥,你记住,
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但要是这个大任太苦,咱们就不要了!谁爱要谁要!
咱们回家种地也能吃饱饭!”林烬每次都安安静静地听着,也不反驳,只是温柔地看着我,
时不时点点头,说一句“好,哥知道了”。后来我才从他的贴身护卫秦风那里听到,
他转头就私下里问秦风:“秦风,你说,星星落水之后,天天跟我说这些话,是什么意思?
是不是真的撞坏了脑子?”秦风一脸茫然地回他:“大人,属下也不知道,不过小姐说的,
好像……也有点道理?”林烬最后叹了口气:“罢了,不管她说什么,只要她开心,
身体好好的,就行。”嗯,完美贯彻了“虽然我不理解,但我无条件尊重并宠着”的原则。
除了锻炼身体,我第二件狠抓的事,就是食品安全。毕竟原著里原主是被毒死的,
所以我对入口的东西,警惕性直接拉满。府里给我送来的饭菜,必须先用银簪子试过,
确认没毒,再让试吃的丫鬟尝过,半个时辰之后没事,我才敢动筷子。一开始,
府里的厨子都吓坏了,以为是自己做的饭菜不合胃口,或者哪里出了差错,天天战战兢兢的,
连放盐都要反复确认三遍。后来我特意跟他们解释,不是他们的问题,
是我落水之后胆子变小了,怕有人害我,厨子们才松了口气,只是每次给我做饭,
都格外小心,生怕出一点纰漏。不仅如此,我还在自己的院子里,开辟了一块小菜地,
自己种青菜、种辣椒、种番茄,美其名曰“纯天然无公害,吃着绝对放心”。当然,
我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现代社畜,哪里会种菜。折腾了好几天,菜苗差点被我全霍霍死,
还是府里的老花匠看不下去了,偷偷帮我打理,我才终于吃上了自己种的青菜。
第一口吃到自己种的青菜时,我差点当场哭出来——太不容易了,为了苟命,
我真是把十八般武艺都使出来了。林烬来看我的时候,经常看到我蹲在菜地里,
一身泥一脸土的,哭笑不得地把我拉出来,给我擦手擦脸:“星星,你要是想吃青菜,
让厨子去买就是了,何必自己折腾?你看你,一身的泥,要是着凉了怎么办?
”我一本正经地跟他说:“哥,这你就不懂了,自己种的,安全!没毒!外面买的,
万一有人给我下毒怎么办?”林烬看着我一脸认真的样子,无奈地摇了摇头,
却还是特意吩咐下去,让花匠好好帮我打理菜地,绝对不能出一点差错。
为了把入口的安全牢牢握在自己手里,我还一头扎进了厨房,开始研究做饭。
毕竟自己做的饭,最不用担心被人下毒。凭着现代的记忆,我在厨房里折腾出了无数花样。
冬天的火锅、夏天的冰粉、麻辣小龙虾、糖醋排骨、珍珠奶茶、甚至还有改良版的螺蛳粉,
变着花样地做。一开始,厨房的厨子们都吓坏了,生怕我这个娇生惯养的小姐烫着碰着,
一个个紧张得手心冒汗。后来看我做得有模有样,还做出了很多他们见都没见过的美味,
一个个都惊呆了,天天围着我学新菜式。我第一次做火锅的时候,特意把林烬拉来了。
那天飘着小雪,我在院子里搭了个小棚子,摆了个红泥小炉子,上面架着个铜锅,
锅里是我熬了一下午的骨汤,旁边摆着切得薄如蝉翼的羊肉片、牛肉片,
还有各种丸子、青菜、菌菇,以及我自己调的麻酱蘸料。林烬过来的时候,
看着一桌子的东西,一脸茫然:“星星,这是什么?”我笑着把他按到座位上:“哥,
这叫火锅,冬天吃这个最舒服了!又暖和又好吃!而且全是我自己做的,绝对安全,没毒!
”我示范着把羊肉片放进锅里涮了几秒,蘸了蘸料放进嘴里,一脸满足。林烬看着我,
忍不住笑了,也学着我的样子,涮了一片羊肉放进嘴里。下一秒,他的眼睛就亮了。
“怎么样?好吃吧?”我一脸得意地看着他。林烬点了点头,眼里满是笑意:“好吃,
我们星星真厉害,居然会做这么好吃的东西。”那天,我们兄妹俩围着小火锅,
吃了整整两个时辰。林烬平时吃饭斯文话少,那天却跟我聊了很多,聊他在翰林院的趣事,
聊朝堂上的八卦,聊我们小时候一起爬树掏鸟窝的旧事。我看着他眼里亮晶晶的光,
心里暖暖的。真好。这样的林烬,就应该一辈子这样,开开心心的,心怀天下,
做一个受百姓爱戴的好官,而不是后期那个活在仇恨里、阴鸷狠戾的魔头。从那以后,
我就天天变着花样做好吃的,不仅给林烬吃,还给府里的丫鬟仆人分。整个林府上下,
都被我养胖了不少。春桃天天摸着自己的肚子哀嚎:“小姐,您再这么做下去,
奴婢就要胖得穿不上衣服了!”我笑着拍她的肩膀:“胖点好,胖点有福气,身体好,
不容易生病!”没错,胖点,身体好,才能苟住小命!我的日子过得美滋滋的,
每天散散步、种种菜、研究研究美食、给我哥灌灌心灵鸡汤,小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。
林烬也越来越宠我,不管我提什么要求,他都一口答应。不管我做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,
他都无条件支持。哪怕我把府里搞得鸡飞狗跳,他也只是笑着说“只要星星开心就好”。
府里的下人都说,我们家小姐落水之后,像是变了一个人。以前的小姐虽然娇憨,
但性子文静,话不多。现在的小姐,活泼开朗,嘴甜得很,天天笑嘻嘻的,像个开心果一样,
整个林府的气氛,都因为小姐变得热热闹闹的。我听了,心里得意得不行。那是,
我可是来拯救世界的,当然要开开心心的!日子一天天过去,我的身体越来越好,
再也不是以前那个风一吹就倒的样子了。林烬在朝堂上也越来越得心应手,因为他清正廉明,
刚正不阿,帮百姓解决了不少冤情,连皇上都经常夸他是“国之栋梁”。
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,我悬着的心,也慢慢放了下来。我以为,只要我按部就班,
好好苟着,就能顺利躲过十五岁的死劫,改变所有人的命运。可我万万没想到,
情节的力量居然这么强大。而且,它居然提前了。那天,是长公主府的赏花宴。
长公主是当今皇上的亲姐姐,最受宠爱,每年春天都会在府里举办赏花宴,
邀请京城里所有的世家公子小姐参加。原著里,原主就是在十五岁那年的这场赏花宴上,
被二皇子算计,喝下毒酒,一命呜呼的。而现在,我才十四岁,离原著里的死劫,
还有整整一年。所以我虽然心里有点警惕,但也没有太紧张,想着还有一年呢,
总不至于现在就出事。再说了,长公主的赏花宴,京城里的世家小姐都去,我要是不去,
反而显得奇怪,容易引人注意。更何况,我现在身体好得很,身边带了八个武功高强的护卫,
春桃也寸步不离,就算有人想搞事,也没那么容易得手。出发之前,林烬千叮咛万嘱咐,
让我一定不要乱跑,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,有事立刻让护卫去找他,他会第一时间赶过来。
我拍着胸脯跟他保证:“哥,你放心吧!我可是惜命第一名!绝对不会出事的!我保证,
去的时候好好的,回来的时候也好好的,一根头发都不会少!”林烬看着我一脸得意的样子,
无奈地笑了,摸了摸我的头:“好,哥相信你,但是一定要小心,知道吗?
”“知道啦知道啦!”我挥了挥手,带着春桃和八个护卫,浩浩荡荡地出发去了长公主府。
到了长公主府,里面已经人山人海了。京城里有头有脸的世家公子小姐,几乎都来了。
花园里开满了各种各样的花,姹紫嫣红,争奇斗艳,
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和胭脂水粉的味道。别的小姐都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,
比诗词、比琴棋书画、比身上的首饰衣裳,我对这些一点兴趣都没有,拉着春桃,
直奔点心区。长公主府的点心果然名不虚传,桂花糕、桃花酥、绿豆糕、栗子糕,
样样精致好吃。我拿着小盘子,装了满满一盘,找了个没人的角落,开开心心地吃了起来。
春桃在旁边看着,哭笑不得:“小姐,人家来赏花宴,都是来交朋友、比才艺的,您倒好,
直奔着吃的来了。”我嘴里塞着桃花酥,含糊不清地说:“那有什么意思,
交朋友哪有吃点心重要?再说了,才艺哪有小命重要?我待在这里,安安静静吃点心,
不惹事不生非,谁也注意不到我,多安全。”春桃已经习惯了我的惜命理论,
无奈地摇了摇头,帮我拿着盘子。我正吃得开心。突然,
一个穿着淡粉色衣裙的姑娘走了过来,看着我,笑着说:“这位就是林太傅家的小姐吧?
我是吏部尚书家的沈清辞。”我嘴里的点心,差点直接喷出来。沈清辞?!
《权宠天下》的女主?!我赶紧把嘴里的点心咽下去,擦了擦嘴,抬头看着眼前的姑娘。
她长得真好看,眉如远黛,目若秋水,气质温婉娴静,笑起来的时候,
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,温柔得像春日里拂过湖面的风。果然是女主,这颜值,这气质,
绝了。我赶紧站起来,笑着说:“沈小姐,久仰大名,我叫林晚星,你叫我星星就好。
”沈清辞看着我,眼里满是笑意:“我经常听我父亲提起你哥哥,说林大人年轻有为,
清正廉明,是难得的好官。今日见到小姐,果然和传闻中一样,娇俏可爱。”我心里嘿嘿笑,
那是。我哥可是未来的一代名相,当然厉害。但笑归笑,我心里的警铃瞬间拉响了。
女主可是和男主绑定的,跟女主走太近,很容易遇到男主,遇到男主,就容易卷入情节,
卷入情节,就容易有生命危险!我正想着怎么跟女主保持距离,又不显得失礼。突然,
一个穿着青绿色比甲的小丫鬟走了过来。对着我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,说:“林小姐,
我们家小姐有请,说在假山后面,有件事想跟您单独说。”我愣了一下:“你们家小姐是谁?
”小丫鬟低着头,声音细细的:“我们家小姐是永安侯府的小姐,说跟您有过一面之缘,
有件很重要的事情,想跟您单独说。”永安侯府的小姐?
我脑子里飞速回忆原著——永安侯府的小姐,是二皇子的亲表妹,也是原著里,
帮二皇子给原主下毒的帮凶!我心里的警铃瞬间炸响!来了!情节来了!可是不对啊!
原著里,这明明是一年后才会发生的事情!怎么提前了?!我心里瞬间慌了,
但面上还是强装镇定,笑着说:“是吗?可是我跟你们家小姐不太熟,有什么事,
不能在这里说吗?”小丫鬟依旧低着头:“小姐说,这件事比较私密,不方便在这里说,
还请林小姐跟奴婢来一趟,不会耽误您太久的。”我看了看周围,人来人往,光天化日之下,
她应该不敢把我怎么样。而且我带了八个护卫,都在不远处守着,只要我喊一声,
他们立刻就能冲过来。再说了,我倒要看看,他们想玩什么花样。提前知道了他们的手段,
也好提前防备,省得一年后再被他们打个措手不及。我心里打定主意,对着春桃使了个眼色。
春桃瞬间就明白了,悄悄给不远处的护卫打了个手势,让他们悄悄跟上。
我对着小丫鬟笑了笑:“好,那你带路吧。”小丫鬟明显松了口气,转身带着我,
往假山的方向走去。长公主府的花园很大,假山后面连着一片竹林,位置偏僻,
几乎没什么人。越往里走,我心里的警铃就越响,脚步也不自觉地慢了下来。就在这时,
前面的小丫鬟突然转过身,对着我阴恻恻地笑了一下,然后转身就跑进了竹林里,
瞬间没了踪影。我心里暗道不好,转身就想往回跑。结果,从假山后面,
突然冲出来四个蒙面的黑衣人,手里拿着明晃晃的钢刀,直奔我而来!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,
浑身的血液都凉了。完了!不是下毒!是直接来硬的!我转身就跑,
嘴里拼尽全力大喊:“救命!护卫!春桃!”春桃吓得脸都白了,也跟着拼命大喊:“护卫!
快来人啊!有刺客!”不远处的护卫听到喊声,立刻疯了一样冲过来,但还是晚了一步。
那四个黑衣人已经冲到了我面前,手里的钢刀带着风声,直奔我面门砍了过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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