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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是林浩张建的女生生活《锦鲤咒他们抽干我的血,我咒全村断子绝孙》,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女生生活,作者“萌宝猪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由知名作家“萌宝猪”创作,《锦鲤咒:他们抽干我的血,我咒全村断子绝孙》的主要角色为张建,林浩,属于女生生活,打脸逆袭,大女主,重生,先虐后甜小说,情节紧张刺激,本站无广告干扰,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16760字,1章节,更新日期为2026-02-18 15:14:15。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.com上完结。小说详情介绍:锦鲤咒:他们抽干我的血,我咒全村断子绝孙
1针头刺入皮肤的瞬间,我早已麻木。那是一种冰冷的、熟练的、不带任何情感的侵犯,
如同屠夫日复一日宰杀同一头牲畜。“村长,今儿可是大日子,建军那孩子高考,
可得来一管‘头道运’!”说话的是负责抽血的赤脚医生老王,
他一边熟练地将我暗红色的血液抽入针管,一边谄媚地对站在门口的男人笑着。那个男人,
是凤凰村的村长张建国,也是我名义上的养父。他穿着一身干净的中山装,双手背在身后,
脸上带着一丝矜持的、属于掌权者的微笑。“念丫头这血,金贵着呢。”他点点头,
目光落在我身上,却像在看一件物品,“抽完这管,让她好好歇着。别饿死了,
下个月跟城里金老板的合同,还得指望她。”我叫陈念。在凤凰村所有人的口中,
我是“锦鲤”,是能给全村带来好运的天选之女。但只有我自己知道,
我只是一个被囚禁在这间终不见光的四合院里,长达十年的活体血包。我的记忆,
是从八岁那年开始的。一场洪水冲毁了我的家,我是唯一的幸存者,被冲到了凤凰村的岸边。
是张建国“收养”了我。不久后,村里人发现,自从我来了,村里连年风调雨顺,
买彩票的总能中奖,养的猪都比别村的肥。一个路过的风水先生说,
我是百年一遇的“锦鲤命”,血液里蕴含着至纯的气运。从那天起,我的噩梦开始了。
他们不再让我出门,将我锁在这座四合院的后院里。最开始,他们只是在我身上取几滴血,
混在井水里,让全村人饮用。后来,随着他们的欲望越来越大,几滴血变成了几毫升,
几毫升,变成了一针管。今天,是张建国的孙子张建军高考的日子。为了他能金榜题名,
光宗耀祖,我需要被抽取“双倍的好运”。血液从我身体里被抽离,
我感到一阵熟悉的眩晕和无力。老王拔出针头,用一块脏兮兮的棉花随意按在我的胳膊上,
然后小心翼翼地将那管血递给张建国,像在呈递一件绝世珍宝。
张建国满意地看着针管里那鲜活的红色,仿佛已经看到了他孙子考上名牌大学的未来。
“给她送两个窝头过去。”他对手下人吩咐道,语气像在打发一条狗,“别让她死了。
”门被重新锁上。我虚弱地躺在冰冷的木板床上,
看着窗户那一小片被切割得四四方方的天空。胳膊上的针眼密密麻麻,旧的叠着新的,
像某种丑陋的纹身,时刻提醒着我这地狱般的人生。我曾试图反抗,试图逃跑。
换来的是更粗的锁链和变本加厉的毒打。我名义上的养母,张建国的妻子,
会一边打我一边咒骂:“你个小贱人,吃我们家的,喝我们家的,让你出点血怎么了?
这是你的福分!”福分?我感受着生命力随着血液一点点流逝,
感受着这个村庄用我的痛苦和绝望,去浇灌他们贪婪的、永不满足的欲望之花。我好恨。
恨这个“收养”我,却把我当成畜生圈养的张建国。恨这个每天对我笑脸相迎,
转头就用针管吸食我生命的村庄。恨这个给了我所谓“锦鲤命”,却让我活得不如一头猪的,
老天爷!眩晕感越来越强,我的意识逐渐模糊。在彻底陷入黑暗之前,
我仿佛看到了八岁那年,那个同样被洪水淹没的午后。我的父母,把我紧紧抱在怀里,
用他们的血肉之躯,为我挡住了汹涌的浊流……爸爸,妈妈,我好想你们。
如果你们在天上能看到,你们的女儿,如今正活在一座怎样的人间地狱里……2半个月后,
凤凰村迎来了一件天大的喜事。
长张建国成功和城里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“金盛集团”签下了一份价值上亿的旅游开发合同。
这意味着,凤凰村这个贫困的小山村,即将一步登天,变成一个日进斗金的旅游度假村。
为了庆祝,也为了让金主——金盛集团的董事长金万德,亲眼见证凤凰村的“神异之处”,
张建国决定,举办一场盛大的“祈运”仪式。而我,就是这场仪式上,最重要的“祭品”。
那天,我被养母粗暴地从床上拽起来,换上了一件崭新的、红得刺眼的衣服。
她们给我洗了脸,梳了头,甚至还用劣质的胭脂在我脸上胡乱抹了两下。“念丫头,
今天可是你的大好日子!”养母的脸上堆满了虚假的笑容,“金老板要亲自见你,
你可得机灵点,把金老板伺候好了,咱们全村都跟着你享福!”“伺候?”我冷冷地看着她。
“就是……就是让金老板看看你的‘福气’!”她被我看得有些心虚,
但立刻又理直气壮起来,“行了,别废话!记住,待会儿不许乱说话,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!
”我被她们簇拥着,像一个提线木偶,时隔多年,第一次走出了那间囚禁我的后院。院子外,
早已搭起了一个高高的木台。台下,黑压压地站满了村民,他们每一个人的脸上,
都洋溢着贪婪而狂热的光。在人群的最前方,摆着一张太师椅,
一个肥头大耳、满身名牌的男人正大马金刀地坐着,他就是金万德。
张建国则像个最恭顺的仆人,站在他身旁,点头哈腰。我被推上了高台。
刺眼的阳光让我几乎睁不开眼。台下无数道目光,像无数把利刃,将我从头到脚凌迟。
他们不是在看一个人,而是在审视一件商品,一件能为他们带来财富的工具。“金老板,
您请看!”张建国拿起一个扩音喇叭,声音激动得发颤,“这位,
就是我们凤凰村的‘锦鲤仙子’,陈念!我们村之所以能有今天,全都是托了她的福!
”台下响起一片附和的欢呼声。金万德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,
油腻的目光在我身上肆无忌惮地游走,最后,他舔了舔嘴唇,对张建国说:“张村长,
光说不练假把式。你这‘锦鲤’,怎么个灵法,得让我亲眼见识见识啊。”张建国立刻会意。
他转过身,对早已等在台上的老王使了个眼色。老王端着一个托盘走上前来,托盘上,
放着一只晶莹剔P透的水晶杯,和一根比平时更粗的针管。我的心,猛地沉了下去。
我明白了。他们要在众目睽睽之下,抽我的血,献给这个所谓的金主,作为一种……投名状。
“不……”我下意识地后退,声音因为恐惧而颤抖。两个早已准备好的壮汉立刻上前,
一左一右,像铁钳一样抓住了我的胳膊。我拼命挣扎,但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失血,
让我的力气小得可怜。“金老板,这丫头野性,怕生。”张建国对着金万德谄媚地笑道,
“您别介意。”说完,他脸色一沉,对我低吼道:“陈念!你敢误了全村的大事,
我扒了你的皮!”老王走了过来,撕开我的袖子,露出了那条布满针眼的、可怖的胳膊。
他甚至懒得再找新的血管,直接将那根粗大的针头,
狠狠地扎进了我手臂上一个尚未愈合的伤口里!剧痛传来,我忍不住惨叫出声。
台下的村民们,没有一个人露出同情。他们反而更加兴奋,伸长了脖子,
像是生怕错过这血腥盛宴的任何一个细节。鲜红的血液,被缓缓抽入针管。
老王随后将它注入水晶杯中。那半杯鲜血,在阳光下,呈现出一种妖异的、令人作呕的美。
张建国亲自端起那杯血,像捧着圣物一样,一步步走下高台,恭恭敬敬地递到金万德面前。
“金老板,这是我们凤凰村的一点心意。这可是‘运气’的原浆,喝了它,
保您以后生意兴隆,财源广进!”金万德哈哈大笑,他接过酒杯,
毫不犹豫地将那半杯还带着我体温的血,一饮而尽。他咂了咂嘴,意犹未尽地说:“好!好!
果然是好东西!张村长,你们村,我投了!”台下,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和掌声。
村民们簇拥着金万德和张建国,开始狂欢。我被遗弃在高台上,像一件用过的、肮脏的祭品。
手臂上的伤口还在流血,染红了那件刺眼的红衣。我看着台下那些扭曲、狂热的脸孔,
看着张建国那副卑躬屈膝的奴才相,看着金万德那张贪婪油腻的嘴脸。我的尊严,
我作为人最后的、仅有的一点体面,在这一刻,被他们联手,碾得粉碎。无边的恨意,
如同黑色的潮水,淹没了我的心脏。3和金盛集团的合同签了,凤凰村彻底沸腾了。
挖掘机开进了村子,一栋栋旧房子被推倒,取而代之的,是规划图中精美别致的度假别墅。
村民们每天什么都不用干,光是等着拿拆迁款和未来的分红,就足够他们后半辈子衣食无忧。
整个村子都沉浸在一种不劳而获的、一步登天的狂喜之中。
他们建了村里有史以来最大的祠堂,不是为了祭祖,
而是为了给我——他们口中的“锦鲤仙子”,立了一座长生牌位。
这无疑是天底下最讽刺的笑话。他们一边享用着我的血带来的富贵,
一边用这种可笑的方式“供奉”着我,仿佛这样就能心安理得。而我,
在那场“华丽的献祭”之后,身体彻底垮了。过度的失血,让我陷入了长时间的昏迷。
我像一具行尸走肉,每天靠养母强行灌下的一点米汤吊着命。我的身体日渐消瘦,
皮肤变得像纸一样苍白,连呼吸都微弱得几乎感觉不到。他们开始着急了。
不是因为担心我的生命,而是担心他们“好运”的源泉,就快要枯竭了。一个深夜,
我从昏迷中短暂地清醒过来,听见了门外张建国和他妻子的对话声。他们的声音压得很低,
却像淬毒的钢针,一字不漏地扎进我的耳朵。“他爹,我看念丫头这回是真不行了。
”是养母的声音,带着一丝焦虑,“这两天米汤都灌不进去了。这要是死了,
咱们村的财路……”“我知道!”张建国不耐烦地打断她,“老王不是说了吗,
她这就是血亏得太厉害,油尽灯枯了。城里的医生我也偷偷问过了,没救了。
”养母的声音带上了哭腔:“那可怎么办啊!金老板那边说了,二期工程马上就要动工,
到时候还需要‘仙子’出面,再祈一次福呢!”门外沉默了片刻。然后,
我听见了张建国那冷酷如冰的声音,每一个字,都像是从地狱里飘出来的。
“既然横竖都是死,那也得死得有价值。”“他爹,你这话是啥意思?”“意思就是,
在她断气之前,把她最后一点价值,都给榨干净!”张建国的声音变得狠戾,
“金老板手底下有个搞生物科技的朋友,对念丫头的血很感兴趣。我跟金老板商量好了,
明天,就把她……卖过去。让他们把她全身的血都抽干,做成‘气运精华’。金老板说了,
这样一搞,至少能再卖几千万。这笔钱,够我们凤凰村吃一辈子了!”“抽……抽干?
”养母的声音里也透出一丝惊恐。“不然呢?留着她这口气,等她烂在床上吗?
”张建国冷哼一声,“一个捡来的野种,能给咱们村带来这么多好处,最后还能卖个好价钱,
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气!就这么定了!明天一早,车就来接人。”脚步声远去。我躺在床上,
浑身冰冷,如坠冰窟。榨干……抽干……卖掉……原来,在他们眼里,
我连一件物品都算不上。我只是一块可以被反复利用,最后连骨头渣子都要被敲碎吞下的,
带血的肉。我以为,被囚禁,被抽血,被当众羞辱,已经是地狱了。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,
真正的地狱,是他们连我安安静静死去的权利,都不肯给予。强烈的、无边的恨意,
如同岩浆一般,在我早已枯竭的身体里,轰然爆发!它冲刷着我每一根血管,
灼烧着我每一个细胞!凭什么!凭什么我要用我的命,去成全你们的荣华富贵!
凭什么你们可以心安理得地吸干我的血,还要在我死后,敲骨吸髓!我不甘心!
我就是化成厉鬼,我就是永世不得超生,我也要拖着你们这群恶魔,一起下地狱!“啊——!
”一声不似人声的、充满了极致痛苦与怨毒的嘶吼,从我的喉咙里迸发出来。随着这声嘶吼,
我感到身体里有什么东西,碎裂了。一股滚烫的热流,从我的心脏,涌向四肢百骸。
手臂上那些早已结痂的针眼,瞬间全部崩裂,暗红色的、带着一丝不祥黑气的血液,
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。我的意识,在极致的痛苦和仇恨中,再次陷入了黑暗。这一次,
我知道,我若再次醒来,我将不再是陈念。我将是,来自地狱的,复仇的恶鬼。
4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。梦里,我又回到了八岁那年的洪水。滔天的浊浪将我卷入水底,
就在我即将窒息的时候,我看到我的血液,在水中散开,形成了一道金色的、温暖的光晕。
无数金色的鲤鱼从光晕中游出,它们簇拥着我,将我缓缓托向水面。紧接着,画面一转。
那些金色的鲤鱼,突然变得漆黑如墨,它们的眼睛闪烁着猩红的光芒,张开嘴,
露出了锋利如刀的牙齿。它们不再簇拥我,而是疯狂地撕咬着我的身体,
仿佛要将我吞噬殆尽。我猛地从噩梦中惊醒。映入眼帘的,
依旧是那片熟悉的、发霉的天花板。我还活着。我低头,看向自己的身体。我惊愕地发现,
之前那些崩裂的伤口,竟然已经全部愈合,连一丝疤痕都没有留下。不仅如此,
我甚至感觉到身体里,涌动着一股微弱但真实的力量。这……这是怎么回事?
我挣扎着坐起身,感到一阵头晕目眩。就在这时,
我闻到了一股奇异的、如同铁锈和腐土混合的腥气。我顺着气味看去,发现在我床边的地上,
有一小滩早已干涸的、暗黑色的血迹。那是我昨夜流出的血。血迹旁边,
是一盆早已枯死的兰花。那是我被囚禁之初,偷偷从院角挖来,养在这间屋子里,
唯一的“伙伴”。它早已因为缺乏阳光和水分,枯萎得只剩下一截枯黄的根茎。
我下意识地伸出手,想要去触摸那盆兰花。就在我的指尖即将触碰到枯枝的瞬间,
诡异的事情发生了。那截早已失去所有生命迹象的枯枝,
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瞬间抽干了最后一点水分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,迅速变得焦黑、脆弱,
最后,“噗”的一声,化为了一堆细腻的黑色粉末,散落在花盆里。我惊得倒吸一口凉气,
猛地缩回了手。这是……怎么回事?我的目光,再次落在那滩干涸的血迹上。
一个疯狂而大胆的念头,在我脑海中,不受控制地浮现出来。难道……难道我的血,
发生了什么变化?一个冰冷的、不属于我的声音,仿佛直接从我的灵魂深处响起,
为我解答了疑惑。锦鲤血脉,阴阳双生。心存善念,气运加身,可为祝福;心生恶念,
怨气冲天,可为诅咒。祝福与诅咒,皆以汝之生命力为代价。我愣住了。原来,
凤凰村口口相传的“锦鲤命”,只是真相的一半。我的血,既可以带来好运,
也可以……带来厄运。而触发这诅咒力量的开关,就是我那冲破临界点的,极致的恨意。
代价,是我的生命力。我低头看着自己那双苍白得近乎透明的手。反正,我也活不了多久了。
张建国他们,明天就要来“榨干”我。既然横竖都是一死……那么,在我死之前,
能拉上几个垫背的,岂不是……赚了?一个扭曲的、复仇的念头,如同地狱里伸出的藤蔓,
紧紧地缠住了我的心脏。我不再恐惧,不再绝望。一种病态的、冰冷的兴奋,
开始在我血液里流淌。张建国,我的好“养父”。凤凰村,我的好“乡亲”。
你们不是喜欢我的“好运”吗?很快,我就会让你们,好好品尝一下,我这“锦鲤”带来的,
另一种“大礼”。一场由我亲手导演的、厄运的盛宴,即将开席。5机会,
比我想象中来得更快。傍晚,养母端着一碗稀得能照出人影的米汤,推门进来。
她看到我竟然自己坐了起来,先是一愣,随即脸上露出一丝嫌恶。“哟,还以为你死了呢,
命还真硬。”她将碗重重地墩在床头,“喝了!好歹做个饱死鬼!”说完,她转身就要走。
显然,她已经懒得再伪装那副虚假的“母爱”。我的目光,落在了她腰间挂着的一串钥匙上。
那是锁住这间屋子,以及后院大门的钥匙。“等一下。”我开口,声音沙哑得厉害。
她不耐烦地回头:“又想耍什么花招?”我没有看她,而是看向那碗米汤,用尽全身力气,
挤出一个虚弱的笑容:“水……我想喝水……”或许是觉得我一个将死之人,
也翻不出什么浪花。她犹豫了一下,还是转身走出了房间,大概是去前面给我倒水。
就在她离开的瞬间,我立刻行动起来。我用指甲,毫不犹豫地划破了昨夜刚刚愈合的手心。
一滴暗红色的、带着黑气的血液,渗了出来。我的目标,不是养母。
她只是一个愚蠢的、被贪婪蒙蔽了双眼的可怜虫。我的第一个目标,
必须是一个能让我检验“诅咒”威力,又不会立刻引起太大怀疑的人。
我想到了一个人——村里的二赖子,张富贵。他是张建国的远房侄子,
也是村里最游手好闲的地痞流氓。小时候,他最喜欢干的事,就是隔着院墙,用石子砸我,
骂我是“没人要的野种”。我被囚禁后,他也时常来“探望”我,
美其名曰看看“锦鲤仙子”,实际上,却是以虐待我为乐。他会抢走我本就少得可怜的食物,
会故意将脏水泼在我身上,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哈哈大笑。就在昨天,
他还抢走了我藏在床下、准备留着最后充饥的一块干粮。就是他了。我忍着剧痛,将那滴血,
小心翼翼地滴入了那碗米汤之中。血液入水即溶,米汤的颜色没有任何变化。做完这一切,
我迅速躺回床上,重新摆出那副奄奄一息的样子。养母很快就端着一碗水回来了。
她看到我没动那碗米汤,皱了皱眉,但也没多想,将水碗放下后,便锁门离去。
我静静地等待着。我知道,养母是不会浪费任何一点食物的。她自己舍不得吃的东西,
多半会拿回去,给她那个宝贝儿子,或者……给村里的某条狗。而二赖子张富贵,
最喜欢干的,就是去张建国和村里富户家里蹭吃蹭喝。果然,没过多久,我就听见院子外,
传来了养母的叫骂声和张富贵那标志性的、嬉皮笑脸的讨饶声。“婶儿,别这么小气嘛!
这米汤反正那丫头也不喝,倒了多浪费,给我尝尝呗!沾沾仙气!”“滚滚滚!就知道吃!
”……声音渐渐远去。我躺在床上,心脏因为紧张和期待,怦怦直跳。夜,渐渐深了。
就在我快要等得失去耐心时,村子的寂静,被一声凄厉如杀猪般的惨叫,彻底撕裂!
“——啊!痛死我了!我的肚子!我的肠子要断了!”是张富贵的声音!紧接着,
村里传来一阵鸡飞狗跳的混乱。我听见人们的惊呼声,张建国的大吼声,
还有老王那故作镇定的诊断声。“奇怪……太奇怪了……浑身发烫,上吐下泻,
但肚子却像冰块一样凉!这……这根本不是普通的吃坏肚子!脉象乱得跟一团麻一样!
我行医几十年,从没见过这种怪病!”我躺在黑暗中,听着外面张富贵的惨叫声,
一浪高过一浪。我的嘴角,缓缓地、不受控制地,向上勾起。我没有笑出声。但我的心里,
却在放声狂笑。成功了。真的成功了!锦鲤咒……多么美妙的名字。张富贵,
这只是第一道开胃菜。很快,我就会让你们整个凤凰村,都好好品尝一下,
这道用我的鲜血和仇恨,精心烹制的,地狱大餐。6张富贵的怪病,像一块石头,
投进了凤凰村这潭看似平静的死水里,激起了一圈看不见的涟漪。他没有死。
但接下来的几天,他活得比死还难受。他时而冷得像掉进冰窟,
全身盖上三床棉被还瑟瑟发抖;时而又热得像被扔进火炉,皮肤上甚至冒出了诡异的热气。
他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下去,几天之内,就脱了相,变得像一具行走的骷髅。
最可怕的是,他开始说胡话。他总说自己看到了无数黑色的鲤鱼在啃食他的内脏,那种痛苦,
让他日夜不停地哀嚎,把整个村子搅得不得安宁。村里人开始议论纷纷。
“富贵这是……撞了什么邪了吧?”“我看像。好端端的一个人,怎么说病就病成这样了?
”“前几天不还好好的吗?那天他还抢了念丫头的米汤喝呢……”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
这句话,恰好被前来给张富贵“复诊”的赤脚医生老王听了进去。老王,王德发,
是村里除了张建国之外,最了解我“体质”的人。他负责了我十年来的每一次抽血,
对我血液的“神奇”,他比任何人都更迷信。他是一个精明而多疑的人。张富贵的病,
处处透着诡异,完全超出了他的医学认知。现在,听到“米汤”两个字,
他心里猛地“咯噔”一下。
一个将死之人……一碗没喝的米汤……一个突然得了怪病的地痞……这几件事,像几根线头,
在他脑子里,迅速地缠绕在了一起。当天下午,老王破天荒地,主动来到了我被囚禁的后院。
他没有带针管,而是提着一个药箱,脸上挂着一种虚伪的、令人作呕的关切笑容。“念丫头,
感觉怎么样了?”他隔着门,和颜悦色地问,“我给你熬了点补血的药,
喝了身上能有点力气。”我躺在床上,闭着眼睛,没有理他。他也不在意,
自顾自地打开门锁,走了进来。他将一碗黑乎乎的、散发着苦涩气味的药汤放在床头,然后,
他的目光,开始在我这间狭小、阴暗的屋子里,不着痕迹地扫视起来。他在寻找什么。
我知道,他在寻找“异常”。他的目光,最终落在了墙角那盆已经化为黑色粉末的兰花上。
他瞳孔微微一缩,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。“哎,这花都死透了。”他仿佛不经意地走过去,
用手指捻起一点黑色的粉末,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,又用指尖搓了搓,
“这死得……可真够彻底的。像是被火烧过一样。”我的心,提到了嗓子眼。我没想到,
自己一时的疏忽,竟然留下了这么明显的破绽。“丫头,
你那天……到底有没有喝那碗米汤啊?”他状似随意地问道,眼睛却透过昏暗的光线,
死死地盯着我的脸,企图从我脸上捕捉到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。这一刻,我清楚地知道,
我正处在极度的危险之中。我的力量,还太微弱。如果现在就被他发现端倪,
以他的精明和张建国的狠辣,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将我置于死地,甚至会用更残忍的方式,
来研究我血液里的“秘密”。我必须,骗过他。我用尽全身的力气,缓缓地睁开眼睛。
我的眼神,不再是前几日的仇恨与冰冷,
而是恢复到了一种极致的、麻木的、生无可恋的空洞。我看着他,嘴唇微微动了动,
却没有发出声音,仿佛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。然后,我缓缓地摇了摇头。
我的表情在告诉他:我没有喝。我什么都不知道。我只是一个,在静静等待死亡的人。
老王盯着我看了足足有半分钟。那半分钟,漫长得像一个世纪。
我能感觉到他那鹰隼般的目光,在我身上反复地刮擦,试图刮开我的伪装,
窥探我内心的秘密。终于,他似乎没有发现什么。“唉,不喝就算了。”他收回目光,
叹了口气,端起那碗他自己送来的药汤,“这福气,也不是谁都能消受的。”他转身,
慢吞吞地走出了房间,重新把门锁上。直到他的脚步声彻底消失,我才敢大口地喘息。
我的后背,早已被冷汗湿透。我骗过他了吗?我不知道。但我知道,这头嗅觉敏锐的猎犬,
已经警觉了。他虽然暂时离开了,但他一定还会回来。我剩下的时间,不多了。我必须,
在这头猎犬带着猎人回来之前,找到一把,能够让我冲出这个牢笼的,真正的利刃。7窗外,
蝉鸣聒噪,宣告着夏日的到来。对于凤凰村来说,这是一个满载希望的夏天。
度假村一期工程即将完工,所有人都盼着开业大吉,日进斗金。对于我来说,
这却是一个充满了变数的夏天。老王的怀疑,像一根悬在我头顶的刺,随时可能落下。
我不敢再轻举妄动,只能继续扮演那个奄奄一息的将死之人,默默地积蓄着力量,
等待着时机。而时机,随着一个人的到来,悄然而至。他叫林浩。这个名字,
像一道尘封已久的光,瞬间照亮了我黑暗记忆的某个角落。我记起来了。
在我八岁被“收养”之初,在我还没有被彻底囚禁起来的时候,
村里有一个比我大几岁的、瘦弱的男孩,只有他,愿意在我被所有孩子孤立的时候,
偷偷给我塞半个烤红薯。也只有他,会在我被张富贵他们欺负的时候,不顾自己的弱小,
冲上来挡在我面前。他就是林浩。后来,
他成了村里第一个、也是唯一一个考上重点大学的大学生,离开了这个村子。我以为,
我再也见不到他了。没想到,这个夏天,他回来了。
他是作为“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”的志愿者,回到家乡的。他的归来,
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。张建国甚至亲自出面,在村口迎接他,
将他奉为“凤凰村飞出的金凤凰”,是所有年轻人的榜样。林浩的出现,像一股清新的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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