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死在沈家嫡女的身份里,活在仇人的噩梦里沈建江婉瑜完结版小说_完结版小说她死在沈家嫡女的身份里,活在仇人的噩梦里(沈建江婉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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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狸狸狸先森

其它小说连载

小说《她死在沈家嫡女的身份里,活在仇人的噩梦里》一经上线便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,是“狸狸狸先森”大大的倾心之作,小说以主人公沈建江婉瑜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,精选内容:故事主线围绕江婉瑜,沈建,沈明薇展开的女生生活,追妻火葬场,先婚后爱,系统,金手指小说《她死在沈家嫡女的身份里,活在仇人的噩梦里》,由知名作家“狸狸狸先森”执笔,情节跌宕起伏,本站无弹窗,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19908字,1章节,更新日期为2026-02-17 03:11:38。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.com上完结。小说详情介绍:她死在沈家嫡女的身份里,活在仇人的噩梦里

2026-02-17 09:23:25

我被继母陷害,被父亲扫地出门那天,她踩着我的手背说:“贱种就该活在泥里。

” 五年后,我的公司收购了沈氏集团。 继母跪在我面前求饶时,我笑着问她: “现在,

谁才是泥里的贱种?”第一章 那场雪我永远记得那个冬天。海市的冬天很少下雪,

可那天偏偏下了。鹅毛大雪,纷纷扬扬,像是老天爷也在看一场盛大的笑话。

沈家老宅的门在我身后缓缓合上,发出一声沉闷的响。我站在台阶下,

手里攥着一个破旧的帆布袋,里面装着我所有的东西——三件换洗的衣服,一本相册,

还有我妈留给我的那枚玉坠。脚底下踩着的是冰冷的积雪,雪水渗进我单薄的布鞋里,

寒意顺着脚底一路钻到心脏,像是要把我的血液都冻住。“站住。

”身后传来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的脆响。我没有回头。一只手从后面伸过来,

狠狠地攥住我的手腕,把我整个人拽了回去。我踉跄了两步,脚下打滑,重重地摔在地上。

膝盖磕在台阶的边缘,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,眼前一阵发黑。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,

一只脚已经踩在了我的手背上。那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,鞋跟又细又尖,足足有八厘米。

那只鞋跟碾在我的手背上,来回地碾,像是踩灭一个烟头那样随意。我疼得浑身发抖,

指甲扣进雪地里,冰冷的雪混着碎石渣子嵌进我的指缝。我抬起头,对上那张妆容精致的脸。

江婉瑜。我的继母。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,嘴角噙着笑,眼睛里却没有一点温度。

她身后站着我的父亲,沈建国,他垂着眼睛,看都不看我一眼。“沈知微,

”江婉瑜慢条斯理地开口,声音柔得像淬了毒的蜜,“记住了,贱种就该活在泥里。

”她加重了脚下的力道,鞋跟几乎要碾进我的骨头里。我听见自己的骨头发出轻微的咯吱声,

疼得我额头渗出冷汗。我咬着牙,一声没吭。我不能叫。叫了,她就赢了。“从今天起,

你不再是我沈家的人。”沈建国的声音从头顶传来,冰冷得不带一丝感情,

“你在外面做什么,和谁在一起,都跟沈家没有半点关系。以后,也别再回来。”我笑了。

我真的笑了。我仰起头,看着这个我叫了二十二年“爸爸”的男人,

看着他那张曾经对我慈祥微笑的脸,如今冷得像这漫天的大雪。雪花落在他肩上,

很快就化了。他站在门廊下,一滴雪都落不到他身上。“沈先生,”我一字一顿地说,

“您放心,我就是死在外面,也绝不会再踏进沈家半步。”沈建国的脸色变了一变。

江婉瑜挑了挑眉,脚下的力道又重了几分:“嘴还挺硬。我倒要看看,你能硬到什么时候。

”“婉瑜,”沈建国皱了皱眉,“行了。”江婉瑜这才收回脚,居高临下地睨着我,

像看一只蝼蚁:“滚吧。记住,别让我在海市再看见你。否则……”她没说完,

但那威胁的意思已经明明白白。我撑着地面站起来,膝盖疼得发软,

手背上被鞋跟碾过的地方渗出血珠,在雪地里滴出几点殷红。我的手在抖,腿也在抖,

可我没有回头。我抱着那个破旧的帆布袋,一步一步,走进了漫天的风雪里。身后,

沈家老宅的大门再次合上。门内灯火通明,觥筹交错。门外风雪交加,我一个人,

什么都没有。我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,雪越下越大,很快就落满了我的头发和肩膀。

路过一个橱窗的时候,我停下脚步,看着玻璃上映出的那个人。头发散乱,脸色苍白,

手背上血肉模糊。那是我吗?我摸了摸自己的脸,冰凉的,没有温度。我没有哭,

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几转,被我硬生生逼了回去。我妈临终前拉着我的手说,知微,你要争气,

要活得漂亮。我不能哭。哭了,就输了。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,走到脚都冻得没了知觉,

走到天都黑透了。最后,我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门口停下来,掏出兜里唯一剩的那部手机,

拨了一个号码。“喂?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沙哑的男声,带着浓重的鼻音,像是刚睡醒。

“舅舅,”我张了张嘴,声音哑得不像自己,“是我。”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。“知微?

”舅舅的声音陡然拔高,带着惊慌,“你怎么了?你在哪儿?”“我……”我想说点什么,

可一张嘴,那股硬生生压下去的委屈就全涌了上来。我蹲在路边,抱着电话,哭得像个傻子。

“知微!知微你别哭,你在哪儿?舅舅马上来接你!”我报了一个地址,挂了电话。

半个小时后,一辆破旧的面包车停在路边,车门打开,一个穿着旧棉袄的中年男人跳下来,

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我面前。“知微!”我抬起头,看见舅舅那张满是焦急的脸。他蹲下来,

看着我狼狈的样子,看着我手背上的血,眼眶一下子就红了。“他们……他们把你赶出来了?

”我点点头。舅舅把我扶起来,搂着我的肩膀,声音发抖:“没事,没事,跟舅舅回家,

有舅舅一口吃的,就饿不着你。”我靠在他肩膀上,闻着他身上那股淡淡的烟草味,

眼泪又流了下来。舅舅是我妈唯一的弟弟,叫周建国。当年我妈嫁进沈家的时候,

舅舅还只是个开小饭馆的,我妈帮衬了他不少。后来我妈去世,沈家就跟舅舅断了来往。

舅舅的日子也过得不好,前些年饭馆倒闭,现在靠开面包车拉货为生,每天起早贪黑,

赚不了几个钱。他住在城郊的一间出租屋里,十几平米的房子,摆着一张床一张桌子,

转个身都费劲。墙角堆着泡面箱子,桌子上放着吃了一半的馒头。那天晚上,

他把唯一的床让给我睡,自己打地铺。我躺在床上,盯着天花板上那道裂缝,一宿没睡。

隔壁传来电视的声音,有人在放春晚重播,笑声一阵一阵的。今天是除夕,

家家户户都在团圆。我一个人躺在这间陌生的屋子里,听着别人的笑声,睁着眼睛到天亮。

第二天早上,舅舅煮了一锅白粥,就着咸菜,我们俩坐在桌子边吃。窗外的阳光照进来,

落在舅舅粗糙的手上。他的手上有好多老茧,指甲缝里还有洗不掉的机油印子。“知微,

”舅舅放下筷子,看着我,“你以后有什么打算?”我低着头,慢慢咽下嘴里那口粥。

“舅舅,”我说,“我想做生意。”舅舅愣了一下。我抬起头,

看着他的眼睛:“妈在世的时候教过我很多东西。沈家的生意,我从小看到大。

我不比沈明薇差。”沈明薇,江婉瑜带进沈家的女儿。对外说是沈家的二小姐,可我知道,

她根本不是我爸的种。她的亲爹是谁,没人知道。我只知道,江婉瑜进沈家门的时候,

她已经五岁了。舅舅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点点头:“好,舅舅信你。

”他从兜里掏出一张银行卡,放在我面前。“这卡里有八万块钱,是舅舅这些年攒下来的。

你拿着,做你想做的事。”我看着那张卡,卡面有些旧了,边角都磨白了。八万块。

对一个开面包车拉货的人来说,这得攒多少年?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热了。

“舅舅……”“别说了,”舅舅摆摆手,眼眶也有点红,“你妈就你这么一个闺女,

我不帮你帮谁?再说了,咱们老周家的人,没一个孬种。他们沈家不把你当人,

你就活出个人样给他们看看!”我攥着那张银行卡,攥得指节发白。活出个人样。对。

我要活出个人样。让那些人看看,谁才是贱种。第二章 泥里爬起来的人那之后的一个月,

我睡在舅舅出租屋的沙发上,白天跑市场,晚上查资料。沙发是那种老式的人造革沙发,

又硬又凉,坐下去会陷一个坑,躺下去能硌得人骨头疼。我每天凌晨两三点睡觉,

早上六点起床,困了就掐自己大腿。我把那八万块钱掰成八瓣花,每一分都用在刀刃上。

我选的方向是化妆品原料供应。沈家做的是高端护肤品,从研发到生产到销售一条龙。

我在沈家的时候,接触过供应链那一块,知道其中的门道。哪个原料商靠谱,

哪个产地性价比高,哪条运输线路最划算,我都一清二楚。国内的原料市场很乱,大厂垄断,

小厂没出路。大厂看不上小客户,小客户被中间商层层盘剥,拿到的价格高得离谱。

可我知道几个上游渠道,能拿到性价比很高的原料。我跑了几十家小工厂,一家一家地谈,

说得口干舌燥,脚底磨出好几个血泡。那段时间,我包里永远装着三样东西:一瓶水,

一包饼干,一盒创可贴。饿了就啃饼干,渴了就喝水,脚磨破了就贴创可贴。

公交车上、地铁站里、路边台阶上,哪儿都能坐,哪儿都能歇。被拒绝是家常便饭。

有的老板听完我的报价,直接摆摆手:“不要不要,我们有固定的供应商。

”有的老板更直接,上下打量我一眼,皮笑肉不笑地说:“小姑娘,你懂什么叫原料吗?

别是来骗钱的吧?”还有的老板更过分,让我在会客室等了两个小时,最后出来一个助理,

说老板临时有事,让我改天再来。改天再来,又是两个小时。最惨的一次,

我被人直接从办公室里轰出来,文件撒了一地。那个胖老板站在门口,指着我鼻子骂:“滚!

什么玩意儿,也敢来跟我谈生意!”我蹲在地上,一张一张把文件捡起来。旁边有人经过,

用那种看热闹的眼神看我。我没抬头,把文件捡完,塞进包里,站起来,走了。

走出那栋楼的时候,天已经黑了。我站在路边,看着来来往往的车流,忽然觉得很累。

那种累,不是身体上的累,是心里那种空落落的累。我蹲在路边,把头埋进膝盖里,

待了很久。可我最后还是站起来了。我不能倒下。倒下了,就再也爬不起来了。终于,

有一个老板愿意给我一个机会。那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,姓林,开着一家不大的加工厂。

厂子在郊区,厂房旧旧的,机器轰隆隆响,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原料的味道。

她听完我的报价和供货方案,沉默了很久。“你以前是沈家的人?”她问。我点点头:“是,

但已经不是了。”“我知道,”林姐笑了笑,眼神有些复杂,“我听说了,你被赶出来了。

”我没说话。“沈知微,”她看着我,“我跟你谈生意,是因为你的报价合理,

不是因为同情你。丑话说在前头,你要是敢耍花样,我饶不了你。”“林姐放心,

”我直视着她的眼睛,“我只想赚钱。”“行,”林姐伸出手,“那就试试。

”我握住她的手,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半截。第一笔生意,赚了三千块。钱不多,

可这是我靠自己赚的第一笔钱。那天晚上,我回到舅舅的出租屋,把三千块现金拍在桌子上,

说:“舅舅,请你吃火锅。”舅舅看着那叠钱,眼眶红了。我们去了一家路边摊,

点了一锅最便宜的红油锅底,涮着白菜豆腐,吃得满头大汗。“知微,”舅舅夹着一片白菜,

说,“舅舅没看错你。”我笑了笑,没说话。火锅的热气蒸腾上来,模糊了我的视线。

我想起小时候,我妈带我去吃火锅,点的都是最贵的雪花牛肉、海鲜拼盘。可那个时候,

我不觉得那有多幸福。现在我知道了。幸福不是吃多贵的东西,是你拼命站起来的时候,

身边还有人陪你吃一顿火锅。那年的除夕夜,我坐在出租屋里,听着窗外此起彼伏的鞭炮声,

打开手机,翻到沈明薇的朋友圈。她发了一张照片,背景是沈家老宅的客厅,水晶灯璀璨,

桌上摆满了山珍海味。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晚礼服,笑得灿烂极了,

配的文字是:“谢谢爸爸妈妈给的一切,新的一年,继续做沈家的乖女儿哦。

”点赞的人很多,评论里全是夸她漂亮、懂事、命好的。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,

然后关掉手机,把脸埋进膝盖里。乖女儿。是啊,她可真乖。乖到明明不是我爸的女儿,

却能抢走我的一切。乖到明明踩着我的血上位,还能笑得那么天真无辜。

窗外的鞭炮声渐渐停了,新的一年来了。我抬起头,

看着窗玻璃上映出的那张脸——憔悴、消瘦,可眼睛里还有光。沈知微。你死过一次了。

从今往后,你只为自己活。第三章 三年三年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。对有些人来说,

三年可能就是刷刷手机、谈谈恋爱、换几份工作就过去了。对我来说,

三年是——一千零九十五个早晨,从那张破沙发上爬起来。一千零九十五个夜晚,

对着电脑屏幕熬到眼睛发花。一千零九十五次,被人拒绝、被人质疑、被人看不起,

然后咬咬牙,继续往前走。凯盛公司,我一手创立的公司,主营化妆品原料供应。三年时间,

从一个八万块起家的皮包公司,做到年营收两千万。两千万,在海市的商界不算什么。

随便一个中等规模的公司,年营收都能上亿。可对我来说,这两千万,

是我一分一毛挣出来的,是我用无数个不眠之夜换来的。我没有靠山,没有后台,

没有任何人给我铺路。我只有自己。凯盛的第一个办公室,是一间十平米的隔间,

月租八百块。没有窗户,白天也要开灯。我把墙刷白,

从二手市场淘了一张办公桌、一把椅子、一个文件柜,就开张了。第一个员工是小林,

刚毕业的大学生,面试的时候紧张得说话都结巴。我问她为什么来我们这种小公司,

她说:“因为只有你们给我发了面试通知。”我笑了,说:“行,那就一起干吧。

”她现在是凯盛的行政主管,年薪三十万,手里管着二十几个人。第二个员工是老周,

四十多岁,以前在大厂做技术,后来厂子倒闭,他失业了。我是在人才市场遇见他的,

他站在角落里,低着头,简历都攥皱了。我问他:“你愿意来我们这种小公司吗?

工资可能没你以前高。”他说:“我愿意。只要有活干就行。”他现在是凯盛的技术总监,

手把手带出一支十几人的研发团队。一个一个,都是这样来的。没有猎头挖,没有高薪诱,

就是靠着一股劲,把这些人聚在一起。我常跟他们说:“咱们凯盛,什么都没有,

就只有一样——不服输。”这话,是说给他们听的,也是说给我自己听的。三年,

我从一个被赶出家门的丧家犬,变成了凯盛的总裁。我的名字,

开始在海市的商圈里被人提起。有人说我是黑马,有人说我是奇迹,

还有人说我是走了狗屎运。随便他们怎么说。我只知道,我还没赢。真正的仇人,

还活得好好的。第四章 重逢海市,君悦酒店宴会厅。沈氏集团成立三十周年庆典。

水晶灯璀璨,香槟塔高高叠起,穿着华服的宾客三三两两地交谈,空气里飘着金钱的味道。

我站在宴会厅门口,接过服务生递来的香槟,目光缓缓扫过人群。三年了。三年前,

我像条狗一样被赶出沈家。三年后,我以凯盛公司总裁的身份,重新站在这扇大门前。

“沈总,这边请。”领路的服务生微微躬身,把我引向宴会厅中央。

我的出现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。有人在窃窃私语。“那是谁?挺年轻的。”“凯盛的沈知微,

做原料的,这几年势头很猛。”“凯盛?没听过。”“你没听过正常,人家做的是B端,

不直接对消费者。但我听说,她现在手里握着好几个核心渠道,连沈氏都要从她那儿拿货。

”“真的假的?那不是沈建国的公司吗?”“可不是嘛……”我端着香槟,

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,目不斜视地往前走。有人迎了上来。“沈总!久仰久仰!

”我停下脚步,看着面前这张脸,认出来了——是沈氏的一个中层,姓李,

以前在沈家老宅见过我几次。那时候他看我的眼神,跟看空气没什么区别。

我是沈家的大小姐,可他不把我放在眼里。因为我是女的,因为我没有后台,因为我妈死了。

现在他脸上的笑容堆得满满的,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。“沈总真是年轻有为啊,

早就听说凯盛的名号,今天总算见到真人了!”我点点头:“李总客气。”他愣了一下,

大概没想到我会认识他。“沈总认识我?”“见过。”我说,“以前在沈家老宅,

您来过几次。”他的脸色变了一变。沈家老宅。这四个字放在一起,意味着什么,他很清楚。

“……沈总以前跟沈家……”“有点渊源。”我淡淡地说,“不过都是过去的事了。

”他讪讪地笑了笑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我没再理他,绕过他继续往前走。宴会厅最中央,

沈建国和江婉瑜站在那儿,正和几个宾客谈笑风生。沈建国老了。三年不见,

他头发白了大半,眼角皱纹也深了许多。可那股商人的精明劲儿还在,笑容得体,

说话滴水不漏。江婉瑜站在他身边,穿着一件墨绿色的旗袍,脖子上戴着的那串珍珠,

一看就价值不菲。她保养得很好,看起来比三年前还年轻了几分。

脸上的妆精致得没有一丝瑕疵,笑容得体又端庄,任谁看了都会说一句“沈太太真有气质”。

沈明薇也在。她穿着一袭白色长裙,妆容精致,站在父母身边,乖巧得体,时不时插几句话,

惹得那些宾客频频点头称赞。我停下脚步,站在人群外围,远远地看着他们。一家四口。

其乐融融。可那里面的四个人,有三个是我的仇人。江婉瑜第一个看见我。她的目光扫过来,

原本带着笑的脸上,表情僵了一瞬。那一瞬间,她没认出来。也难怪。

三年前那个被她踩在手下的狼狈女孩,灰头土脸,一身廉价衣服,抱个破帆布袋,

哪有半点眼前这个人的影子?我今天穿的是定制套装,香奈儿当季新款,

手腕上戴着百达翡丽,脚上的鞋子够她买三个包。她盯着我看了几秒,

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消失了。我举起手里的香槟,遥遥向她致意。她的脸彻底僵了。“妈,

怎么了?”沈明薇察觉到不对,顺着她的目光看过来。然后她也愣住了。那表情精彩极了,

像是见了鬼。我没再给他们反应的时间,端着香槟,不紧不慢地朝他们走过去。

周围的宾客似乎感觉到了什么,自动让出一条路。我在沈建国面前三步远的地方停下来,

举起酒杯。“沈董事长,好久不见。”沈建国的瞳孔微微收缩。他看着我的脸,

像是在辨认什么。江婉瑜回过神来,一把拉住他的胳膊,压低声音说:“建国,

这是凯盛的沈总,来祝贺咱们的。”她在提醒他。也在提醒自己。我笑了笑。

“江女士说得对,”我说,“我是来祝贺的。沈氏成立三十周年,不容易。

尤其是这几年市场竞争这么激烈,沈氏还能保持现在的规模,确实……不容易。

”“规模”两个字,我说得很轻,可落在沈建国耳朵里,一定很重。因为沈氏的规模,

这三年,不仅没增长,还在萎缩。从我离开的那一年起,沈氏的几个核心渠道就出了问题。

那是我妈当年一手搭建的渠道网,她一走,没人接得住。沈建国想接,可他不懂里面的门道。

江婉瑜更不懂,她只会花钱,不会赚钱。三年下来,沈氏的营收下滑了百分之三十。

这是我送给他们的第一份礼物。沈建国的脸色微微变了,但他到底是老江湖,很快调整过来,

笑着说:“沈总年轻有为,能来参加沈氏的庆典,是我们的荣幸。”他举起酒杯,朝我示意。

我抿了一口香槟,没喝。他端着酒杯的手僵了一下。“沈董事长,”我说,“我这次来,

还有一件事。”“什么事?”“谈合作。”他的眉毛挑了起来。“凯盛和沈氏本来就有合作,

”他说,“你们供的原料,沈氏一直在用。”“不是那个合作,”我摇了摇头,

“是另一笔生意。”“什么生意?”我从手包里拿出一份文件,递给他。

“我想收购沈氏旗下一家子公司,盛源生物。”沈建国的脸色彻底变了。盛源生物。

那是沈氏旗下唯一还在盈利的公司,也是沈氏最核心的资产。如果没有盛源,

沈氏就是一具空壳。江婉瑜的脸也白了。“沈总,”沈建国沉声说,“你开什么玩笑?

”“我从不开玩笑,”我说,“收购方案和报价都在里面,您可以看看。不着急,

想好了随时联系我。”我把文件塞进他手里,然后转头,对上江婉瑜的眼睛。她那双眼睛里,

有震惊,有愤怒,还有一点点恐惧。三年前,她踩着我的手说,贱种就该活在泥里。三年后,

我站在她面前,说要买下她家的公司。江婉瑜,你怕了吗?我朝她笑了笑,转身离开。

走到门口的时候,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高跟鞋声。“沈知微!”沈明薇追了上来,

一把拽住我的胳膊。她脸上那层温婉的面具终于碎了,眼睛里全是狰狞。“你什么意思?

”她咬着牙问,“你凭什么回来?凭什么?!”我低头,看了一眼她攥着我胳膊的手。

那只手保养得很好,白白嫩嫩的,指甲上涂着精致的蔻丹。三年前,

这只手的主人曾经躲在楼梯拐角,看着我被她妈踩在脚下,笑得前仰后合。我抬起手,

轻轻拨开她的手指。“沈小姐,”我说,“公共场合,注意仪态。”她的脸涨得通红。

“沈知微!你以为你是谁?你不过是个被赶出家门的丧家犬!凭什么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?!

”我盯着她的眼睛,一字一顿地说:“丧家犬?”我笑了。“沈明薇,

你知不知道什么叫丧家犬?”她的表情僵住了。“一个连自己亲爹是谁都不知道的人,

”我说,“有什么资格说别人是丧家犬?”她的脸唰地白了。“你……你说什么?

”“我说什么,你心里清楚。”我凑近她,压低声音,“回去问问你妈,

当年她是怎么挺着肚子进的沈家。问清楚了,再来跟我说话。”她整个人都在发抖,

嘴唇哆嗦着,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我拍了拍她的肩膀,转身离开。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,

冷风扑面而来,吹起我的发丝。我站在台阶上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三年了。这一步,

我走了三年。可这只是一个开始。第五章 厉承泽收购盛源的事,沈建国没有回复。

意料之中。那份报价我故意压得很低,低到他不可能接受。可我不在乎,

我本来就不是冲着收购去的。我只是想告诉他:我回来了。这就够了。那天之后,

沈氏那边没什么动静。江婉瑜大概是心虚,沈明薇大概是害怕,谁也没敢来找我的麻烦。

可我知道,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。她们不会善罢甘休。那天晚上,我在公司加班到深夜。

凯盛现在的规模不算大,但我一个人要管的事情太多,每天忙得脚不沾地。

从原料采购到客户谈判到财务对账,每一件都要亲自盯着。我坐在办公桌前,

盯着电脑屏幕上的报表,揉了揉发酸的眼睛。门外传来敲门声。“进来。”门开了,

助理小林探进头来:“沈总,有人找您。”我皱了皱眉:“谁?”“他说他叫厉承泽。

”我的手顿了一下。厉承泽?那个厉氏集团的厉承泽?厉氏集团,海市真正的顶级豪门。

做的是全产业链,从原料到生产到零售,覆盖面比沈氏广得多。如果说沈氏是海市的土皇帝,

厉氏就是真正的无冕之王。厉承泽,厉家这一代的独子,据说接手家族生意才三年,

已经把版图扩大了百分之五十。圈子里的人提起他,都说这人深不可测,

年纪轻轻就手段老辣,不好惹。他来找我干什么?“让他进来吧。”小林点点头,退了出去。

几分钟后,门再次打开。一个男人走了进来。他很高,目测至少一米八五,

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定制西装,裁剪得一丝不苟。五官深邃,轮廓分明,

眼睛是那种很淡的琥珀色,看人的时候带着一点漫不经心,像是没什么能真正让他上心。

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,嘴角微微扬起。“沈总,打扰了。”他的声音很好听,低沉,

带着一点点磁性。我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,绕过桌子,伸出手:“厉总大驾光临,有失远迎。

”他握住我的手,指尖微凉。“沈总客气了,”他说,“这么晚来打扰,是我冒昧。

”“请坐。”我在会客区的沙发上坐下,他也坐了下来,长腿交叠,姿态随意。

小林端来两杯咖啡,退了出去。“厉总找我,有什么事?”我开门见山。他看着我,

笑了笑:“沈总果然爽快。”他从西装内袋里拿出一份文件,放在茶几上,推到我面前。

“我想和沈总谈一笔生意。”我拿起那份文件,翻开看了几页。越看,我的眉头皱得越紧。

这是一份收购意向书,收购的目标是沈氏集团。收购方是厉氏。“……厉总想收购沈氏?

”我抬起头看着他。“对。”“为什么找我?”“因为沈总有这个能力,”他说,

“沈总在沈氏长大,知道沈家的底细。沈总手里的渠道,能让沈氏断供。没有沈总帮忙,

这笔收购做不到。”我沉默了一会儿,把文件放下。“厉总,”我看着他的眼睛,

“你调查过我。”他没有否认,坦然地点头:“是。”“你知道我和沈家的恩怨。”“知道。

”“那你也应该知道,我恨沈建国,恨江婉瑜,恨那个家里的每一个人。”我说,

“可我凭什么帮你?”他笑了。那笑容不张扬,只是嘴角微微弯起,

却让他的整张脸都生动起来。“沈总,”他说,“我不是让你帮我。我是想和你合作。

”“怎么合作?”“沈总想报仇,”他说,“我想扩张。我们目标一致。收购沈氏之后,

沈氏旗下的盛源生物,归你。”我眯起眼睛。盛源生物。那正是我想拿下的公司。

“厉总倒是不小气,”我说,“可盛源是沈氏最值钱的资产,你舍得?”“有什么舍不得的?

”他靠在沙发上,姿态闲适,“厉氏不缺一个盛源,沈总缺。盛源对厉氏来说只是一块肉,

对沈总来说,却是刺向沈家的刀。”我看着他的眼睛,

试图从那片琥珀色里找出一点别的东西。可他坦然地任我看,不躲不闪。

“……厉总想要什么?”“我想要沈家的渠道,”他说,“沈家虽然不行了,

可他们手里有几条渠道,是厉氏一直想拿的。那些渠道,和沈总的渠道,正好能连成一片。

”“就这样?”“就这样。”我沉默了很久。他的提议,确实诱人。如果我和厉氏合作,

收购沈氏就从一个空想变成了可能。厉家的财力加上我的渠道,沈氏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。

可他是厉承泽。厉家的人,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。“厉总,”我开口,“我能问一句,

你为什么选我吗?”他看着我,片刻后,说:“因为沈总是一个人杀回来的。”我一愣。

“三年前,你被赶出沈家的时候,什么都没有,”他说,“三年后,

你带着凯盛站在沈氏面前,让他们坐立不安。没有靠山,没有后台,只靠自己。”他顿了顿,

继续说:“我就喜欢和这样的人合作。”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,带着一种我看不懂的东西。

“沈知微,”他忽然换了称呼,“你比我见过的很多人都强。强得多。”我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
不是因为被夸。是因为他喊我名字的时候,那声音里带着一点……一点温柔?我定了定神,

把那一丝异样压下去。“厉总过奖了,”我说,“我不过是想活下去而已。”“那正好,

”他笑了笑,“我也想活下去。”这个回答有点奇怪,可我没多想。“合作的事,

我需要考虑一下。”“应该的,”他站起身,“考虑好了,随时联系我。

”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,放在茶几上。“这是我的私人号码。”我接过名片,看了一眼。

黑色的卡纸,烫金的字,只有名字和一串数字。“厉总,”我叫住他,“你今天来找我,

就不怕我拒绝?”他回过头,看着我,笑了笑。“你不会拒绝的。”“为什么?

”“因为你和我是一样的人。”他推开门,走了出去。门在身后合上。我站在原地,

盯着那扇门,好一会儿没动。一样的人?什么意思?我不知道。可我知道,这个男人不简单。

他不是来帮我的。他是来和我做交易的。可那又怎么样?这个世上,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。

能有人愿意和你做交易,已经很难得了。我拿起那张名片,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,

然后收进抽屉里。我需要想想。可不知道为什么,他最后看我的那个眼神,

一直在我脑子里转。那眼神……好像在看什么很重要的人。第六章 奶奶那天之后,

我没再想厉承泽的事。收购沈氏的计划太庞大,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决定的。我需要时间评估,

需要时间准备,更需要时间观察——观察他,也观察沈家的反应。沈家那边,果然有了动静。

一周后,我收到一张请柬。沈家老太太的八十大寿。沈老太太,沈建国的妈,我的亲奶奶。

小时候,她是最疼我的人。我妈去世那年,她抱着我哭了很久,说“我的知微命苦啊”。

后来江婉瑜进了门,她的态度就渐渐变了。不是变坏,是变得沉默。她管不了沈建国,

也挡不住江婉瑜,只能眼睁睁看着我在那个家里一天比一天难过。我被赶出去那天,

她没有出来。我后来听人说,她那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一整天没出来。福伯去敲门,

她不开;沈建国去敲门,她也不开。直到第二天早上,她才出来,眼睛肿得像核桃。

她救不了我。可她也没害过我。这份请柬是谁送的?我翻开来看,落款是沈老太太的名字。

字迹歪歪扭扭的,一看就是她自己写的。我盯着那几行字,眼眶忽然有点发酸。她还记得我。

那个家里,还有人记得我。小林在旁边问:“沈总,要去吗?”我沉默了很久。“去。

”三天后,我带着助理,驱车前往沈家老宅。这一次,我不是那个被赶出去的丧家犬。

我是凯盛的总裁,受邀出席寿宴的客人。车子停在老宅门口。我下了车,

站在那扇熟悉的铁门前。三年前,我跪在雪地里,被江婉瑜踩着手碾。三年后,

我穿着定制的礼服,踩着高跟鞋,站在这里。门开了。老管家站在门口,看见我的时候,

愣了一下。“大……大小姐?”这个称呼,三年没听人叫过了。我朝他点点头:“福伯,

好久不见。”他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。“大小姐,您……您回来了……”“奶奶过寿,

我来看看她。”“好好好,”他连连点头,用袖子擦眼睛,“老太太一直念叨您,

一直念叨……她总说,不知道知微在外面过得好不好,有没有人欺负……”我听着,

心里酸酸的。我跟着他走进去。穿过花园,穿过长廊,走进那间熟悉的大厅。

花园还是那个花园,可花草换了一批。长廊还是那个长廊,可柱子上的漆重新刷过。

大厅还是那个大厅,可摆设全变了。我小时候最喜欢的那个青花瓷瓶不见了,

换成了一尊金灿灿的佛像。我妈亲手种的那盆兰花也不见了,换成了一盆绿萝。什么都变了。

又好像什么都没变。大厅里已经来了不少人。沈家的亲戚,生意场上的朋友,

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。我走进门的那一瞬间,整个大厅安静了一秒。所有人的目光,

齐刷刷地落在我身上。有惊讶的,有好奇的,有复杂的,也有心虚的。江婉瑜站在人群中央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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