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地铁里的醉鬼是个顶级恋爱脑事情是这样的。我,苏年年,二十四岁,
母胎solo,番茄小说资深用户,人生信条是“别人的爱情看看就好,自己搞就算了”。
但我没想到,我室友林念念,一个长得跟全智贤似的漂亮姑娘,竟然是个顶级恋爱脑。
而且她的恋爱脑,是在地铁里捡来的。---上周末晚上十一点,
我正准备敷着面膜刷一本叫《癫,都癫,癫点好啊》的小说,门被拍得震天响。开门一看,
林念念扛着一个男人。真的用扛的。那男人目测一米八几,被她像扛麻袋一样架在肩膀上,
西装外套没了,白衬衫上有一滩不明液体,整个人软得像根煮过头的面条。
“年、年、快搭把手!”林念念喘得像只跑了三公里的哈巴狗,“这人要死了要死了!
”我面膜当场裂开。“你又从哪儿捡的?上次捡流浪猫,上上次捡流浪狗,
这次改捡流浪汉了?!”“地铁!”她把那男人往沙发上一扔,“他在地铁上吐了,
吐完就晕了!我不能见死不救!”我看着那个男人。长得倒是挺帅,剑眉星目的,
睫毛长得能夹死蚊子。衬衫是阿玛尼的,手表是百达翡丽的,皮鞋擦得锃亮,
整个人散发着一股“我很有钱但我现在很惨”的气息。“你看看他这打扮,”我指着那块表,
“这表够赔咱俩十年房租的,你管他干嘛?人家说不定有自己的私人飞机来接呢。
”林念念义正言辞:“那不行!万一是坏人呢?万一他醒过来发现东西丢了赖上我呢?
我得看着他!”我服了。这就是林念念的逻辑——因为她善良,
所以她把一个陌生男人扛回家;因为她善良,所以她必须看着他以防他出事儿。
典型的“我虽然没脑子但我有爱心”型人格。我翻了个白眼:“行行行,你善良,你最美。
那明天他醒了要是讹你呢?”林念念愣了一下,显然没想过这个问题。
然后她坚定地说:“不会的!你看他长这么帅,肯定不是坏人!
”我:“……”番茄小说诚不欺我,这世界上真的有人是拿脸来判断好坏的。
---第二章 醒来后他说自己是NPC那男人醒过来的时候,是第二天早上九点。
我正在客厅吃泡面,林念念在卧室睡觉——她昨晚守了那男人半宿,
说什么怕他半夜吐了窒息,简直母性泛滥。男人坐起来,揉着太阳穴,
一脸茫然地看着我家的客厅。三秒后,他开口了。“请问……这里是什么副本?
”我筷子差点戳进鼻孔里。“什么?”他环顾四周,
看着我家的破沙发、掉漆的茶几、还有墙上贴的那张“早日暴富”的春联,表情越来越困惑。
“不对啊,”他自言自语,“按设定,我喝醉之后应该被女主捡到,
然后开启一段虐恋情深的情节啊。这里怎么这么穷?”我放下泡面,认真地看着他:“兄弟,
你是不是脑子被吐坏了?”他看向我,眼神忽然变得清明:“你是……NPC吗?
”“你才是NPC!你全家都是NPC!”他突然激动起来,从沙发上跳起来,
抓住我的手:“太好了!你如果是NPC的话,能不能告诉我,这个世界的女主在哪儿?
是不是有个特别漂亮、特别善良、昨天在地铁里捡了我的姑娘?”我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这什么展开?“你先放开我。”我抽回手,“你说清楚,什么女主?什么副本?
”他深吸一口气,正襟危坐,用一种极其认真的语气说:“我叫顾时琛,二十六岁,
顾氏集团总裁。三天前,我发现我生活的这个世界是一本小说。”我:“……啊?
”“我身边所有人都有固定的行为模式。我秘书永远会在我上班的时候递咖啡,
我助理永远会在开会的时候出错,我前女友永远会在下雨天来找我复合。这不对劲。
”他开始掰手指:“而且我每天出门必遇到碰瓷的,进公司必有女职员摔倒在我面前,
喝醉了必被一个漂亮姑娘捡走——这不就是典型的霸总文开局吗?
”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。这人看着挺帅,怎么脑子有坑?“所以我得出结论,
”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我,“我是这本书的男主,而我的人生是按照固定剧本走的。
但我觉醒了,我不想当工具人。我要找到那个注定会捡我的姑娘,
告诉她——我们可以自由恋爱!”我沉默了五秒钟。然后拿起手机,拨了120。“喂,
精神科吗?对,有个病人,症状挺严重,觉得自己是霸总文男主。地址我发你。
”他一把抢过我手机:“我没疯!”“没疯你说什么小说?说什么NPC?
”他把手机还给我,表情忽然变得有点委屈:“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离谱,但如果你是我,
你也会怀疑人生的。我活了二十六年,所有的经历都像是被安排好的。
就连我前女友跟我分手,都是为了让我遇见所谓的‘真爱’。”他看着我,
眼神里有一种奇怪的光:“直到昨天,我在酒吧喝酒的时候,
忽然想通了——就算这是本小说,我也要自己选怎么活。”“所以你喝多了在地铁吐?
”“对,”他点点头,“我想反抗一下情节。结果还是被人捡了。”我正在想要不要叫保安,
卧室门开了。林念念打着哈欠走出来,头发乱得像鸡窝,脸上还有枕头的压痕,
整个人毫无形象可言。然后她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顾时琛。四目相对。空气安静了三秒。
林念念“嗖”地一下缩回卧室,“砰”地关上了门。顾时琛愣住了。他指着那扇门,
声音有点抖:“她……她就是昨天那个……”“对,我室友,林念念,善良到没脑子的那种。
”顾时琛的表情从震惊变成了狂喜,又从狂喜变成了困惑,最后定格在某种诡异的平静上。
他喃喃自语:“不对啊,按设定,
女主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洗漱完毕、穿戴整齐、温柔地给我递醒酒汤了。
她怎么这么……这么……”“这么真实?”我接话。他看着我,
眼神忽然变得特别认真:“谢谢你,我彻底醒了。”“啊?”“如果女主是这样的,
那这书我不演了。”---第三章 为了拒绝情节,他决定追我接下来的事情,
彻底超出了我的认知范畴。顾时琛没走。他不仅没走,还在我家客厅坐了三个小时,
等着林念念出来。林念念终于出来的时候,已经换好了裙子,化好了妆,整个人闪闪发光。
她红着脸走到顾时琛面前:“那个……你醒了?昨天你吐了我一身,我就把你带回来了,
你别介意啊。”顾时琛看着她,表情复杂。然后他开口了:“我知道按照情节,
我应该对你一见钟情。但对不起,我对你没感觉。”林念念的笑容僵在脸上。我也僵了。
这什么操作?顾时琛站起来,很认真地解释:“我怀疑我们生活在一本小说里,你是女主,
我是男主。按照设定,我们应该相爱。但我觉醒了,我不想按剧本走。所以——”他转向我,
伸手指着我:“我决定追她。”我嘴里刚喝进去的水喷了他一脸。“你有病吧?!
”林念念也炸了:“你说谁是女主?你才女主!你全家都女主!还有你凭什么追她?
她是我闺蜜!
”顾时琛淡定地擦掉脸上的水:“就凭她刚才第一反应是打120而不是犯花痴。
就凭她骂我是神经病。就凭她在这三个小时里没有试图给我送水果、倒水、或者偷看我。
”他看着我,眼睛里居然带着笑意:“在一个人人都对我有企图的世界里,
你这种想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的正常人,太珍贵了。
”我:“……”林念念:“……”我们俩对视一眼,达成了共识:这人脑子确实有坑。
“你走吧,”我指着门,“我们不跟神经病玩。”顾时琛站起来,整理了一下皱巴巴的衬衫,
临走前回头看我一眼:“我会再来的。对了,你叫什么?”“苏年年。干嘛?想查我户口啊?
”他笑了,笑得还挺好看:“苏年年,好名字。记着,如果有人忽然告诉你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