末世来的时候,我把丧尸给咬了。

末世来的时候,我把丧尸给咬了。

作者: 桔部地区有暴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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脑洞《末世来的时我把丧尸给咬主角分别是风衣男嗷作者“桔部地区有暴雨”创作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剧情简介如下:情节人物是嗷呜,风衣男的脑洞,末日求生,沙雕搞笑,现代小说《末世来的时我把丧尸给咬由网络作家“桔部地区有暴雨”所情节扣人心本站TXT全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79301章更新日期为2026-03-13 23:35:41。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:末世来的时我把丧尸给咬

2026-03-14 01:32:16

你猜为什么?1那天,我正挤在地铁里刷招聘软件。

打算换个工作远离那个天天逼我们加班的王八蛋老板。结果地铁刚过两站,

前面车厢就突然炸了。是真的炸了。血肉横飞的那种。伴随着混乱和尖叫声,

我默默举起手机拍了个视频,发了个朋友圈。刚一抬头,眼睛里就看到个“人”。满脸血,

眼珠子往外翻,嘴角咧到耳后根,嘴里还往外淌黑水。是丧尸……它还冲我吼了一嗓子,

那味道,像是三个月没扔的厨余垃圾拌了死老鼠。我当场就吐了。可能是我吐的太真诚,

连丧尸都愣了一秒。等等!如果我变成丧尸,是不是就不用找工作了?反正也跑不掉,

活不了。与其被咬得半死不活,不如主动点,换个赛道。而且我刷了一路招聘软件,

连个面试通知都没有。这边倒是上赶着招尸。思路一旦打开,局面瞬间明朗。

可能是我表情太狰狞、动作太迅猛,扑过去的那一刻,那丧尸竟然后退了一步。

但我没给它机会,一口咬上了它的脖子。现在回想起来,这一口真是我这辈子最勇的时刻。

丧尸的味道喷进我嘴里的瞬间,我整个人就像被高压电击中了一样,浑身抽搐着倒了下去。

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。再醒来的时候,我躺在车厢里,周围全是尸体。我动了动手指,

能动。我又眨了眨眼,能眨。我坐起来,摸了摸自己的脸——凉的。

是那种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凉。我低头看自己的手,指甲变长了,颜色发青,

上面还沾着干掉的黑血。我想张嘴说话,结果一张嘴:“嗷呜——”我吓得捂住嘴。

再试一次:“嗷呜嗷呜——”很好。我真成丧尸了。我站起来走了两步,身体还挺灵活。

我摸了摸自己的脑袋,意识还在。我甚至还记得自己的银行卡密码。这是什么情况?

电影里都不是这么演的啊。我照了照地铁站的玻璃——玻璃上全是血,

但隐约能看出我的脸没烂,就是白了点,青了点,嘴唇黑了点。眼睛倒是比活着的时候亮,

带着点诡异的荧光绿。行吧,至少还能认出来是我自己。我正对着玻璃研究自己的新形象,

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嚎叫。回头一看,三只丧尸正站在不远处盯着我。它们的眼睛浑浊,

皮肤溃烂,但它们就这么看着我,没冲过来。我试着往前走了一步。它们往后退了一步。

我又走了一步。它们又退了一步。我撒腿就跑。它们撒丫子就逃。我停下来,

喘着气——不对,丧尸好像不用喘气——总之我停下来,陷入了沉思。丧尸们躲着我?

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又看了看那几只逃到拐角处探头探脑的丧尸。所以我现在,

比它们高级?懂了。我变成了丧尸界的人上人。不对,尸上尸。正美着呢,

脑子里突然蹦出两个人影。周某,我的前男友,骗我钱劈我腿,还特么用我的钱娶别的女人!

王某 ,我的现老板,让我加的班比睡的觉还多,末了说我效率低要扣工资!

活着的时候拿他们没办法,现在……我低着头看了看自己的指甲。嘿嘿,报仇的时刻来了。

那几只丧尸还缩在拐角处探头探脑,有一只歪着脑袋看我,发出“呜呜”的声音。

我没理它们,我在想更重要的事——那两个狗东西现在会在哪儿?2我走出地铁站的时候,

外面已经完全变样了。街道上到处都是翻倒的车,破碎的玻璃,干涸的血迹。

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说不出来的臭味:尸体腐烂、垃圾发酵、还有烧焦的味道混在一起。

但神奇的是,我没觉得恶心。那些味道闻起来,就跟老城区早点摊的油烟味似的,还挺亲切。

街上游荡着零星的丧尸。它们看到我,无一例外地选择绕道走。有一只离得太近来不及躲,

直接贴着墙根蹲了下去,双手抱头,瑟瑟发抖。

我:……这丧尸世界的阶级观念是不是有点太重了?我蹲到它面前,想问问它认不认识周某。

结果一张嘴:“嗷呜?”那丧尸抖得更厉害了,直接趴到了地上。行吧,看来语言不通。

我站起来继续往前走。我家离地铁站不远,走路十分钟。末世之前我在这条路上走了无数遍,

闭着眼都能摸回去。但现在这条路看着陌生极了。熟悉的奶茶店招牌掉了一半,

里面黑漆漆的,不知道有没有丧尸。卖煎饼的大爷平时这时候早出摊了,现在没见到他人,

但他的三轮车翻在路边,车轱辘还在慢慢转。我往前走了一段,突然听到一声尖叫。

人的尖叫。我循着声音看过去——街角的便利店门口,一个年轻男人正被三只丧尸堵着。

他手里拿着一根棒球棍,但显然已经没力气挥了,腿都在抖。那三只丧尸正慢慢朝他逼近。

我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。说实话,变成丧尸之后,我对人类的同情心好像也跟着凉了。

我看着那个男人,就像看一只被猫堵住的老鼠,内心毫无波澜。

但那个男人突然朝我这边看了一眼。他看见我了。然后他的表情变得更加绝望。也是,

前有狼后有虎,换谁都得绝望。可就在这时候,那三只丧尸也发现我了。

它们的反应非常统一,转身就跑。是真的跑,连滚带爬那种。有一只跑得太急,

胳膊卡在门上没跟上,直接撕下来一截,但它根本顾不上捡,拖着半条胳膊就逃了。

我:……便利店里瞬间安静了。那个男人握着棒球棍,直愣愣地盯着我,像见了鬼一样。

也对,丧尸见了我就跑,这事儿确实挺见鬼的。我朝他走过去。他往后退了一步,

撞到了货架。我走到他面前,停下来。他的脸惨白,嘴唇哆嗦,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。

我想说:别怕,我不咬你就是了。但一张嘴,还是:“嗷呜。”他两眼一翻,晕了过去。

我低头看了看自己,又看了看晕过去的他,突然有点郁闷。做丧尸就算了,

做丧尸还不能说话,这也太难了。我叹了口气,转身走了。走出几步,

我又回头看了看那个男人。他晕在货架旁边,暂时应该是安全的。算了,帮人帮到底。

我把那三只丧尸跑丢的胳膊捡起来,扔到了便利店门口——万一他饿了呢,是吧。荤素搭配,

营养均衡。3我在城市里游荡了三天。这三天里,我基本摸清了丧尸世界的规则。

低等丧尸就是纯纯的工具尸,没有意识,只知道本能地追逐活人。它们的行动迟缓,

攻击力一般,唯一的优势是数量多,而且咬一口就能把人同化。中等丧尸稍微高级一点,

有一定的领地意识和群体意识,会主动避开比自己强的存在。

我就是被它们归为“比自己强的存在”。至于高等丧尸,我还没遇到过。但我有种直觉,

这座城市里肯定有。因为那些丧尸躲避我的时候,除了害怕,

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——像是在忌惮我背后的什么东西。

这三天我还干了一件事:找周某。这狗东西活着的时候住在我隔壁小区,

末世爆发那天是周一,他应该在家办公——这孙子辞了我的工作之后一直在家啃老,

啃的还是我的老。所以我直奔他家。他家的门大敞着,里面一片狼藉。沙发被掀翻了,

电视碎了,地上全是血。我走进去,喊了一声:“嗷呜?”没人应。也没尸应。

我里里外外搜了一遍,没看到他的影子。卧室、客厅、厨房、卫生间,全翻了个底儿朝天。

衣柜门开着,里面的衣服被翻的乱七八糟,估计是逃跑的时候胡乱抓了几件。

床头柜放着一个打开的钱包,里面的现金还在。周某那个抠门的性格,逃跑居然没拿钱?

墙上挂着一张照片,我抬头的时候正好看见。那是他和小三的结婚照。

照片上他笑得一脸褶子,小三依偎在他怀里,脸上写满了胜利者的得意。

我盯着那照片看了三秒,然后一把捏碎了相框。玻璃扎进我手里,我没感觉疼。

我低头看着自己发青的手,突然有点想笑。林小葵啊林小葵,活着的时候被这俩人气得半死,

死了还要被他恶心。你可真是没出息。我把照片拿下来扔在地上,狠狠踩了两脚。

然后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。周某要是没死,会躲去哪儿?他这人胆小如鼠,

遇到危险第一反应就是找人多的地方。但他又自私得要命,绝对不会为了救别人冒险。

所以他会找那种有资源、能防守、别人替他挡刀的地方。超市?不对,超市虽然物资多,

但人也多,目标太大。医院?更不对,医院是重灾区,丧尸最多。

那会是哪儿……我想起来了。他老家是本地的,他爸妈在城郊有个农家乐,那种独门独院的,

有围墙有菜地,还有地下室。对,一定是那儿。周某那个妈宝男,遇到事肯定往他妈那儿跑。

我当即决定去城郊。从市区到城郊,走路大概要半天。但我是丧尸,丧尸不用休息,

所以我直接开走。走到半路,路过一家公司门口,我停下了。这公司的大楼我很熟。

因为这是我上班的地方。鑫鑫传媒有限公司,老板王某,

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压榨员工、拖欠工资、画大饼。我在这破公司干了两年,

从入职那天起就没准时下过班。王某的口头禅是:“年轻人不要老想着休息,要想着奋斗,

奋斗才能成功。”他的成功,我的猝死边缘。我站在公司楼下,仰头看着那扇碎掉的玻璃门。

要不要上去看看?这念头一冒出来就按不下去了。反正周某跑不了,先去公司看看热闹再说。

我走进大楼。一楼大厅空荡荡的,前台小妹的工位上趴着一具尸体,看衣服应该是她。

我没仔细看,绕过她往电梯走。电梯坏了,我走楼梯。爬到三楼的时候,我听到上面有动静。

是人的声音。我放轻脚步,悄无声息地往上走。四楼,我们的办公区。门虚掩着,

里面透出灯光。我凑过去,从门缝往里看。然后我看到了让我终生难忘的一幕。

——王某变成了丧尸。但他是那种最惨的丧尸。他的下半身被塌下来的办公桌压住了,

腿以一个奇怪的角度扭着,动不了。他的上半身还能动,两只手在空中乱抓,

嘴里发出无意义的“嗷呜”声。而在他周围,围着七八个丧尸。那些丧尸正在——上班。

没错,上班。它们坐在电脑前,对着黑掉的屏幕,手指在键盘上敲敲打打。

有的还拿着电话放在耳边,“嗷呜嗷呜”地说着什么。有一只甚至端着杯子,

不停地往嘴边送,但里面什么都没有。我:……这是什么情况?

这些丧尸该不会是把生前的工作习惯带过来了吧?王某被卡在办公桌下面,动弹不得,

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的员工们“努力工作”。我想起他活着的时候,

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站在员工身后,看大家有没有偷懒。现在好了,他的员工们不用他监督,

自觉地996,甚至007。可他连动都动不了。我忍不住笑出了声。一出声我就后悔了。

那些“上班”的丧尸齐刷刷转过头来看我。我做好了它们冲过来的准备,

结果它们只是看了我一眼,又转回去继续“工作”了。只有王某,他被我吸引了注意力,

拼命地朝我这边伸手,“嗷呜嗷呜”叫个不停。我走到他面前,蹲下来。他的眼睛浑浊,

显然认不出我了。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,然后抬起手,摸了摸他的头。他愣住了。

我冲他龇了龇牙,然后站起来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不是我不想咬他。是咬这样的废物,

太掉价了。我花了半天时间走到城郊。周某家那个农家乐很好找,就在公路边上,

门口还挂着“周家小院”的招牌。院门紧闭,但里面隐约有人声。我绕到后院,翻墙进去。

院子里一片狼藉,菜地全踩烂了,鸡窝也塌了。正屋的门窗都完好,但里面没人。

灶台上的碗还是温的,人似乎刚离开不久。周某呢?我正要转身,突然听到身后有动静。

后院角落里堆着一堆杂物,那堆杂物在动。我走过去,扒开上面的破布和纸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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