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世,我捡到了失忆的京城阔少,好吃好喝的伺候他十年,不敢让他受一丁点的委屈。
等他恢复记忆后,为了面子,不受朋友嘲笑,将我视为人生的污点,开始疯狂的报复我,
将我推下悬崖。这一世,我又回到了检他的那天,这人我不要了,这仇我必报。
林晚是被刺骨的寒意冻醒的。睁开眼,不是悬崖下冰冷的海水,也不是阎王爷的十八层地狱,
而是她租住了十年的老旧小区楼道。墙角堆着发霉的纸箱,
空气中飘着油烟和潮湿混合的怪味,而她面前,正躺着个西装革履、浑身是伤的男人。
男人眉眼深邃,鼻梁高挺,即使狼狈不堪,也难掩一身矜贵气。林晚的心脏骤然缩紧,
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—— 是陆庭渊!上一世,就是这一天,她下班路过楼道,
捡到了这个失忆的男人。他浑身是伤,眼神茫然,像只迷途的羔羊。她心软,把他带回了家,
好吃好喝伺候了十年。她省吃俭用,给他买最好的衣服,做最合口的饭菜,
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,她就包揽了所有家务;他偶尔头疼失忆,
她就整夜守在床边;她以为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亲人,甚至偷偷动了不该有的心思。可十年后,
他恢复了记忆,想起自己是京城陆家的大少爷陆庭渊。那些所谓的朋友围着他起哄,
笑他被一个底层女人 “包养” 了十年,笑他活得像个废物。为了面子,
为了他那可笑的自尊心,他把她十年的付出全当成了耻辱。“林晚,你这种底层女人,
也配碰我?” 他眼神冰冷,语气淬着毒,“这十年,不过是我人生中最肮脏的污点。
”然后,他联手他的家人,断了她的生路,最后在悬崖边,亲手把她推了下去。
“与其让你活着丢人现眼,不如去死。” 他的声音,是她临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。
蚀骨的恨意从四肢百骸涌上来,林晚看着眼前昏迷的陆庭渊,眼底翻涌着猩红的戾气。
老天爷有眼,竟然让她重活一世,回到了捡到他的这一天!这一次,她不会再心软,
不会再犯傻。他不是觉得和她在一起是污点吗?他不是看不起底层的生活吗?
那她就偏偏要让他尝尝,什么叫生不如死!什么叫底层的滋味!
陆庭渊是被一阵剧烈的摇晃弄醒的。他头痛欲裂,脑子里一片空白,
只记得自己好像遭遇了一场袭击,醒来就看到一个穿着廉价卫衣、眼神冰冷的女人。“醒了?
” 林晚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,和上一世的温柔体贴判若两人。陆庭渊皱紧眉头,
嗓音沙哑:“你是谁?我…… 我在哪里?”“我是谁不重要。” 林晚蹲下身,
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像看一件毫无价值的垃圾,“重要的是,你欠了我的。
”她编造了一个谎言,说他晕倒时撞坏了她楼道里的纸箱,
里面是她准备拿去卖钱的贵重废品,索赔一万块。“我没钱。” 陆庭渊下意识地想掏口袋,
却发现钱包早已不见,身上只有一套被划破的西装。“没钱?” 林晚冷笑一声,
伸手拽住他的胳膊,“那就干活抵债!”陆庭渊从未被人这样粗鲁对待过,
下意识地挣扎:“你放开我!我身份不凡,你可知……”“身份不凡?
” 林晚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“看你这穷酸样,怕不是碰瓷的?少废话,跟我走,
不然我现在就报警,告你故意损坏他人财物!”他失忆了,什么都不记得,
连自己的名字都想不起来,自然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。林晚的话,精准地戳中了他的软肋。
最终,他只能被林晚半拖半拽地拉走。走出老旧小区,林晚没有像上一世那样带他回家,
而是拦了一辆破旧的三轮车,报了一个地址 —— 城郊的建筑工地。
“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?” 陆庭渊看着眼前尘土飞扬、机器轰鸣的工地,
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。空气中弥漫着水泥和汗水的味道,
和他习惯的香水味、咖啡味天差地别。“干活。” 林晚把他推到工地工头面前,咧嘴一笑,
露出一口白牙,“王工头,这是我找来的临时工,身强力壮,什么活都能干,
工资你直接结给我就行,抵债。”王工头上下打量着陆庭渊,见他虽然看着斯文,
但身形挺拔,肌肉线条隐约可见,便点了点头:“行,正好缺人搬水泥,就让他干吧,
一天两百,干多少算多少。”“两百?” 林晚不满足地挑眉,“王工头,
他可是个能吃苦的,给三百,不然我带他去别的地方了。”一番讨价还价,
最终以一天两百五的价格成交。陆庭渊彻底懵了:“你让我搬水泥?我不可能做这种粗活!
”“不愿意?” 林晚挑眉,眼神冰冷,“那你现在就赔钱,一万块,一分都不能少。不然,
要么在这里干活,要么去坐牢,你选一个。”他一无所有,除了顺从,别无选择。当天下午,
陆庭渊就穿上了王工头找来的破旧工装,戴上了沾满水泥灰的手套,加入了搬水泥的队伍。
一袋水泥五十斤,扛在肩上,压得他肩膀生疼。他从未干过如此繁重的体力活,
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,手心磨出了血泡,汗水浸湿了工装,黏在身上难受至极。
太阳火辣辣地晒着,地面滚烫,他头晕眼花,好几次差点摔倒。而林晚,
就坐在工地旁边的树荫下,手里拿着一瓶冰镇矿泉水,悠哉悠哉地看着他。
偶尔他停下来喘口气,她就会站起来,冲他喊:“快点干!磨磨蹭蹭的,
什么时候才能还清债?”有工友看不过去,劝林晚:“小姑娘,这小伙子看着不像干粗活的,
你别太为难他了。”林晚瞥了一眼陆庭渊苍白的脸,冷笑一声:“为难他?
他损坏我东西的时候,怎么没想过别为难我?再说了,不吃点苦,怎么知道赚钱不容易?
”陆庭渊咬着牙,死死盯着林晚。他恨她的冷酷无情,恨她的蛮不讲理,可他又无可奈何。
他只能一遍遍告诉自己,等他恢复记忆,一定要让这个女人付出代价。可他不知道,
这仅仅是个开始。接下来的日子,是陆庭渊从未想象过的地狱。每天天不亮,
林晚就会准时叫醒他,给他塞两个冰冷的馒头,然后把他赶到工地。
他要搬水泥、扛钢筋、和灰浆,干的全是最苦最累的活。晚上收工,他浑身酸痛,
脏得像个泥人。林晚不会让他住上一世那个干净整洁的小房间,
而是把他塞进工地的集体宿舍。宿舍里挤着八个工友,空气中弥漫着汗臭味和脚臭味,
床上的被褥黑乎乎的,还爬着虱子。他根本无法入睡,只能睁着眼睛到天亮。
饭菜更是难以下咽,清汤寡水的白菜豆腐,偶尔有几片肥肉,也被工友们抢光了。他饿极了,
只能狼吞虎咽地吃着硬邦邦的米饭,搭配着咸菜。有一次,他实在受不了,想逃跑,
却被林晚抓了个正着。林晚没有打他,也没有骂他,只是把他带到工地的搅拌机旁,
冷冷地说:“要么乖乖干活,要么我就把你扔进搅拌机里,神不知鬼不觉。
”她的眼神太过冰冷,太过狠厉,陆庭渊毫不怀疑她真的做得出来。他只能乖乖回到工地,
继续忍受着非人的折磨。他的手越来越粗糙,布满了老茧和伤口;他的脸被晒得黝黑,
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矜贵;他身上的肌肉越来越结实,却也越来越沉默寡言。偶尔,
他会看着林晚的侧脸发呆。不知道为什么,看着她的身影,他心里会生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,
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。但很快,他就会把这种情绪压下去。他告诉自己,
这个女人是他的仇人,是折磨他的魔鬼。一个月后,
陆庭渊终于还清了林晚所谓的 “债务”。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摆脱这个女人了,
可林晚却又找到了他。“债还清了,但你身无分文,去哪里?” 林晚靠在宿舍的门框上,
似笑非笑地看着他,“不如,我再给你找个活干?”陆庭渊警惕地看着她:“什么活?
”“夜总会陪酒。” 林晚吐出四个字。陆庭渊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:“你让我去陪酒?
我是男人!”“男人怎么了?” 林晚挑眉,“你长得这么帅,不去陪酒可惜了。
一天能赚不少钱,足够你养活自己了。”“我不去!” 陆庭渊想也不想地拒绝。
他骨子里的骄傲,不允许他做这种低贱的工作。“不去?” 林晚冷笑,
“那你就饿死街头吧。或者,你可以再想想,你现在除了我,还有谁能帮你?
”陆庭渊攥紧了拳头,指甲深深嵌入掌心。他知道林晚说的是实话,他失忆了,没有身份,
没有钱,除了林晚,他一无所有。最终,他还是跟着林晚去了夜总会。夜总会里灯红酒绿,
纸醉金迷,和工地的尘土飞扬截然不同。可在陆庭渊看来,这里比工地更让他恶心。
林晚托关系把他塞进了夜总会,给他取了个艺名 “阿渊”,让他跟着老员工学习陪酒。
他要穿着笔挺的西装,对着那些油腻的中年男人笑脸相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