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易跪在地上擦地板的样子,像极了一条训练有素的德牧。他穿着我给他买的白衬衫,
袖口挽得一丝不苟,露出精瘦的小臂。汗水顺着他的脖颈流进领口,他抬头看我时,
眼神干净得像刚从阿尔卑斯山上融化的雪水。“顾姐,家里没丢东西,是你最近太累了,
记错了。”他声音温润,手里还拿着那块抹布,
仿佛在擦拭我脑子里并不存在的“记忆污点”旁边的物业王大妈也跟着帮腔:“是啊顾小姐,
小路这孩子老实,我看着他长大的,怎么可能手脚不干净?倒是你,三十岁的人了,
是不是更年期提前,记性不好了?”他们一唱一和,配合得比春晚的小品还默契。
我坐在真皮沙发上,手里摇晃着半杯红酒,看着眼前这出“指鹿为马”的大戏。
路易以为他赢了。他以为我是那个被他用温柔陷阱圈养的猎物,
是他可以随意操控情绪的提款机。但他不知道的是,此刻我手里这杯红酒的倒影里,
正映着头顶水晶灯缝隙里,那颗闪着红光的微型摄像头。他更不知道,
他昨晚把脸埋进我真丝睡裙里陶醉的样子,已经被我做成了4K高清的纪录片。
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姿态出现。既然你想玩聊斋,那我就陪你演一部《电锯惊魂》。
1我的领土主权遭到了侵犯。具体来说,
是一支TomFord的“法布雷斯红”限量版口红,从我的梳妆台上蒸发了。
这不仅仅是一支口红的问题。在我的世界里,
物品的摆放位置遵循着比天体运行还要严密的物理法则。
那支口红原本应该位于香水瓶东南侧四十五度角,距离桌沿三厘米的地方。现在,
那里只剩下一片虚无的空气,像是一个嘲笑我的黑洞。“顾姐,早餐好了。
”路易的声音从厨房飘出来,带着一股子让人腻歪的贤惠味儿。我从二楼的栏杆往下看。
他正端着盘子,腰上系着围裙,那副样子,活脱脱一个刚过门的童养媳。
路易是我三年前资助的贫困大学生。毕业后,这小子没去大厂卷生卷死,
反而哭着喊着要来给我当助理。说是助理,其实就是个高级保姆。我走下楼,
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,发出清脆的“哒、哒”声。这是我的战鼓。“路易。
”我坐到餐桌前,看着盘子里那个煎得圆润完美的荷包蛋,“我的口红不见了。
”路易正在倒牛奶的手连抖都没抖一下。稳。心理素质堪比拆弹专家。“是那支黑管的吗?
”他把牛奶轻轻放在我手边,脸上挂着那种无懈可击的关切,“昨天我打扫卫生的时候还在。
是不是您随手放进哪个包里了?上次您的车钥匙就是在爱马仕的内胆包里找到的。”听听,
这招“围魏救赵”用得多熟练。先肯定东西存在,再把锅甩给我的记忆力,
最后用历史遗留问题来佐证我的无能。如果我是一般人,这会儿估计已经开始自我怀疑,
觉得是不是自己脑子里的海马体提前退休了。但我不是一般人。我是顾瓷。
我靠修复那些被富婆们糟蹋得面目全非的奢侈品起家,我的眼睛就是显微镜。
我能看出一只鳄鱼皮包上的划痕是猫抓的还是小三抓的,
自然也能看出路易此刻眼角那块肌肉极其细微的抽搐。那是谎言的微表情。“可能吧。
”我拿起刀叉,切开那个荷包蛋,看着蛋黄流出来,像是在解剖某种真相,
“也许是被老鼠叼走了。”路易笑了,露出八颗牙齿,标准得像空乘:“顾姐真会开玩笑,
咱们这是二十八楼,哪来的老鼠。”我把一块蛋白送进嘴里,嚼得很慢。
二十八楼确实没有老鼠。但有一只披着人皮的硕鼠,正坐在我对面,跟我讨论卫生问题。
这只硕鼠不仅偷东西,还试图对我的智商进行降维打击。很有趣。原本枯燥的生活,
突然多了一点猫捉老鼠的乐趣。2如果说口红的失踪只是一次试探性的边境摩擦,
那么三天后,一条真丝丝巾的消失,就是正式的宣战布告。那是一条爱马仕的绝版丝巾,
图案是“丛林之爱”我把它挂在衣帽间的展示架上,就像把战旗插在阵地上。然而,
周三晚上,战旗倒了。衣帽间里空空荡荡,只有中央空调的出风口在呼呼作响,
吹得我心里的火苗蹭蹭往上窜。我没急着发作。我像个巡视案发现场的法医,戴上白手套,
开始检查衣帽间的每一个角落。没有强行入侵的痕迹。门锁完好,窗户紧闭。
这说明“敌人”就在内部。我走出衣帽间,路易正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给我的那只布偶猫梳毛。
夕阳洒在他身上,给他镀了一层金边,画面美好得像个虚假的房地产广告。“路易。
”我靠在门框上,语气凉得像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苏打水。他回过头,怀里抱着猫,
眼神无辜:“怎么了顾姐?晚上想吃什么?我买了新鲜的芦笋。”“我的丝巾。
”我盯着他的眼睛,“丛林之爱,蓝色的那条。
”路易脸上的表情瞬间切换成了“困惑.jpg”“丝巾?早上我送去干洗店了啊。
”他站起来,拍了拍裤子上的猫毛,“您前天不是说那条丝巾有点皱,让我送去护理一下吗?
”我眯起眼睛。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?我的记忆力虽然没到过目不忘的地步,
但也绝对没差到这种程度。这小子是在公然篡改我的“历史档案”“是吗?”我走到他面前,
距离近到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液味道——那是我专用的洗衣液,“哪家干洗店?
”“就是楼下那家高端护理。”路易掏出手机,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滑动,“我有电子回执,
您看……哎呀,怎么网有点卡。”他装模作样地举着手机找信号,演技浮夸得像个流量小生。
我知道他在拖延时间。他根本没送去干洗店。那条丝巾现在肯定就在这个房子的某个角落,
或者……就在他的房间里。“算了。”我挥挥手,像赶苍蝇一样打断了他的表演,
“可能是我记错了。”路易松了一口气,那口气轻得像羽毛落地,但还是被我捕捉到了。
“顾姐,您最近是不是太累了?”他走近一步,语气里充满了那种令人作呕的体贴,
“要不我给您预约个SPA?或者……我帮您按按头?”他的手伸向我的太阳穴。
我下意识地后退半步,避开了他的触碰。他的手指僵在半空,眼神里闪过一丝阴鸷,
快得像闪电,转瞬即逝。“不用。”我转身走向书房,“我去工作了。晚饭别叫我。
”关上书房门的那一刻,我靠在门板上,冷笑出声。想给我洗脑?
想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疯婆子?路易啊路易,你这招“煤气灯效应”玩得挺溜啊。可惜,
你遇到的是个修文物的。文物修复的第一条原则就是:相信原本的痕迹,
怀疑一切后来的修补。我打开电脑,登录了一个海外购物网站。我不需要SPA,
我需要的是一套军用级的微型监控设备。这场仗,才刚刚开始。3快递到得很快。
为了不打草惊蛇,我把收件地址填到了隔壁的空置房——那也是我的房产,只是路易不知道。
拿到那套针孔摄像头的时候,我感觉自己像个即将执行任务的007,
只不过我的战场不是皇家**,而是自家的客厅和卧室。安装设备需要时机。
路易这个“贴身太监”几乎二十四小时待命,想避开他的视线比登天还难。
我必须得演一出戏。周六上午,我化了个全妆,穿上那件最显气场的黑色风衣,
提着那只刚修复好的鳄鱼皮铂金包,站在玄关换鞋。“顾姐,您要出门?
”路易从厨房探出头,手里还拿着锅铲。“嗯。”我对着镜子补了一下口红,“有个大客户,
约在半岛酒店喝下午茶。可能晚点回来。”“需要我开车送您吗?”“不用。我自己开车。
”我推门出去,故意把高跟鞋踩得很响。进了电梯,我按下负一楼,等到电梯门关上,
又迅速按了取消,转而按了顶楼。我从顶楼的消防通道绕回了二十八楼的楼梯间。
这里是我的房子,我对它的结构比对自己掌纹还清楚。我躲在楼梯间的阴影里,
看着手机上的时间。十分钟后,我听到了开门声。路易出来了。他手里提着垃圾袋,
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,脚步轻快得像只刚偷了腥的猫。确认他进了电梯下楼扔垃圾,
我立刻闪身进了屋。动作要快,姿势要帅。我踩着沙发扶手,
把第一个摄像头装在了水晶吊灯的底座缝隙里。这个位置是上帝视角,能覆盖整个客厅。
第二个装在衣帽间的穿衣镜后面。第三个……我犹豫了一下,走进了路易的房间。
他的房间很干净,干净得像个样板间。床单铺得没有一丝褶皱,
书桌上整整齐齐地摆着几本书。但我闻到了一股味道。
那是一股混合了我的香水味和某种男性荷尔蒙的怪味。我屏住呼吸,
把第三个摄像头贴在了他衣柜顶部的内侧。做完这一切,我只用了五分钟。我迅速撤离,
回到车库,把车开出去溜了一圈,买了杯咖啡,然后掐着点回家。推开门的时候,
路易正坐在沙发上看书。“顾姐,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?”他站起来,
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惊讶。“客户临时有事,改期了。”我把包往沙发上一扔,
一脸的不耐烦,“真晦气。”路易走过来,帮我把包挂好,语气温柔:“那正好,我炖了汤,
您喝一碗去去火。”看着他那张人畜无害的脸,我心里冷笑。喝汤?等着吧,
过会儿我就让你知道,什么叫“孟婆汤”当晚,我躺在床上,
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三个分屏画面。夜深人静,路易的房门开了。他穿着睡衣,
像个幽灵一样飘进了客厅。他没有开灯,借着月光,走到我的衣帽间门口。
我的心跳开始加速。不是恐惧,是兴奋。猎物进笼了。4监控画面是黑白的,
带着一种诡异的颗粒感。路易推开了衣帽间的门。他没有像个小偷一样翻箱倒柜,
而是熟门熟路地走向了挂着丝巾的那个架子。等等。那条丝巾不是“送去干洗”了吗?
只见他伸手在架子后面的隔层里摸索了一下,像变魔术一样,
掏出了那条蓝色的“丛林之爱”原来藏在这儿。灯下黑啊。接下来的画面,
让我这个见多识广的成年人都觉得三观受到了核打击。路易并没有把丝巾拿走卖钱,
也没有把它毁掉。他把丝巾凑到鼻尖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那表情,
陶醉得像个瘾君子吸到了第一口纯度99%的蓝冰。然后,他把丝巾缠在了自己的脖子上。
他对着镜子,扭动着身体,手指轻轻抚摸着丝巾的边缘,眼神迷离。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。
这不仅仅是偷窃,这是恋物癖,是性变态,是对我个人物品的某种精神强奸。
我以为他只是贪财,没想到他是馋我的身子——或者说,馋我身子上的附属品。
画面里的路易似乎并不满足。他又打开了放内衣的抽屉。我关掉了屏幕。再看下去,
我怕我会忍不住冲出去把他的头按进马桶里。冷静。顾瓷,你要冷静。现在冲出去,
顶多算他个盗窃未遂或者骚扰,把他赶走太便宜他了。这种人,就像阴沟里的老鼠,
你把他赶出这个下水道,他还会钻进下一个。我要做的,不是驱逐,是毁灭。第二天早上,
我顶着两个黑眼圈下楼。路易依然是那副二十四孝好男友的模样,正在给面包抹果酱。
“顾姐,昨晚没睡好?”他把盘子递给我,“是不是因为那个客户的事?
”我看着他脖子上那块皮肤——昨晚那里缠着我的丝巾。“是啊。”我揉了揉太阳穴,
“做了个噩梦。梦见家里进贼了。”路易的手顿了一下,果酱抹歪了。“贼?”他干笑两声,
“咱们这安保这么好,怎么会有贼。梦都是反的。”“也许吧。”我喝了一口咖啡,
苦涩的味道在舌尖蔓延,“不过那个贼挺奇怪的,不偷钱,专偷些破烂玩意儿。
”路易的眼神闪烁了一下:“破烂玩意儿?”“是啊。”我盯着他,“比如我穿过的旧衣服,
用剩下的口红。你说,这贼是不是有什么心理疾病?是不是变态?
”路易的脸色肉眼可见地白了一个度。“这……这世上什么人都有。”他勉强挤出一个笑容,
“可能……可能是某种特殊的收藏癖吧。”“收藏癖?”我冷笑一声,
“我看是缺爱缺疯了吧。这种人,活着也是浪费空气。”路易低下了头,不敢看我的眼睛。
我看着他那副怂样,心里的快感像气泡水一样往上冒。这就受不了了?好戏还在后头呢。
我决定给他加点料。“对了路易。”我放下杯子,“我表妹过两天要来住一段时间。
她是个警察,专门抓变态的。”路易手里的刀叉“当啷”一声掉在了盘子上。5当然,
我没有当警察的表妹。我只有一个做自媒体的闺蜜,叫林飒。林飒是个狠人,
专门做“鉴渣”直播的,粉丝几百万,嘴毒得能把死人说活,再把活人说死。
我给林飒打了个电话,把事情简单说了一遍。“卧槽!”林飒在电话那头尖叫,“这情节,
比我写的剧本还刺激!这素材我预定了!顾瓷你别动,我马上带着装备杀过去!
”“带什么装备?”“直播设备啊!这种变态,不让他社死,留着过年包饺子吗?”下午,
林飒就拖着行李箱来了。她穿了一身警服——当然是Cosplay用的,但在路易眼里,
这就是阎王爷的催命符。“哎呀,这就是小路吧?”林飒摘下墨镜,上下打量着路易,
眼神像X光一样犀利,“听我姐说,你挺勤快的?”路易站在玄关,手足无措,
脸上的假笑比哭还难看:“您……您好。我是路易。”“嗯。”林飒把行李箱往他手里一塞,
“挺沉的,小心点。里面可都是我的警用装备,弄坏了你赔不起。”路易的腰瞬间弯了下去,
像是背了一座五指山。晚饭桌上,气氛诡异得像最后的晚餐。林飒一边啃着排骨,
一边开始讲她的“办案经历”“上个月我抓了个变态,你们猜怎么着?
”林飒拿着筷子比划着,“那孙子专门偷女邻居的鞋,拿回家……啧啧啧,那场面,
恶心得我三天没吃下饭。”路易埋头扒饭,头都不敢抬,耳朵红得像充了血。“后来呢?
”我配合地问道。“后来?”林飒冷笑一声,“后来我就把他那些照片打印出来,
贴得满小区都是。他老婆跟他离了,公司把他开了,现在估计在天桥底下要饭呢。”“当啷。
”路易的汤勺掉进了碗里,溅了一桌子汤汁。“对……对不起。”他慌乱地站起来拿抹布,
“手滑了。”“小路啊,你手怎么这么抖?”林飒盯着他的手,“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啊?
”“没……没有。”路易的声音都在颤抖,“就是……有点累。”“累了好啊。
”林飒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累了就早点睡。别大半夜的起来梦游,容易出事。
”路易的身体僵硬得像块石头。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,我和林飒对视一眼,
露出了反派专用的笑容。“这小子心理素质不行啊。”林飒压低声音,“我还没上大招呢。
”“别急。”我摇晃着红酒杯,“慢慢玩。我要让他知道,这个家里,到底谁才是猎人。
”晚上,我把监控画面切到了路易的房间。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拿出战利品意淫。他缩在床上,
裹着被子,瑟瑟发抖。他在害怕。但他不知道的是,恐惧只是前菜。
我从包里拿出一瓶透明的液体——那是荧光显影剂。只要沾上一点,
在紫光灯下就会发出耀眼的蓝光,洗都洗不掉。明天,
我就要把这东西涂在我所有的内衣和丝巾上。路易,既然你喜欢偷,
那我就让你变成一只发光的萤火虫。到时候,我看你往哪儿躲。
6那瓶荧光显影剂就摆在我的工作台上。它看起来像一瓶普通的卸妆水,透明、无害,
甚至带着一点淡淡的杏仁味。但在紫外线灯下,它会发出一种幽灵般的蓝光,
那种蓝色很像核辐射警告标志上的颜色。趁着路易出门买菜的空档,我开始布置雷区。
我戴着医用橡胶手套,像个正在处理炭疽病毒的生化专家。
我把显影剂均匀地喷涂在那几件他“最感兴趣”的真丝睡裙上,重点照顾了领口和蕾丝边。
还有我的高跟鞋内侧。甚至连我梳妆台上那把猪鬃毛梳子的手柄,我也没放过。做完这一切,
我关上窗帘,打开紫光手电筒检查了一遍。黑暗中,那些物品上闪烁着死亡般的蓝光,
像是冥界的入口。很完美。只要他敢碰,
这些“放射性同位素”就会像附骨之疽一样粘在他的手上、脸上,甚至嘴唇上。
这种显影剂是特制的,防水、防油,普通洗手液根本洗不掉,至少要残留四十八小时。
门口传来了密码锁解锁的声音。“滴、滴、滴、滴。”这四声电子音,
听起来像是猎物踩中捕兽夹之前的倒数。我迅速收起手电筒,摘下手套,
把显影剂塞进了上锁的抽屉。路易提着两大袋食材进来了。“顾姐,
今天超市的澳洲牛排很新鲜,我买了两块。”他换鞋、洗手、系围裙,动作行云流水,
脸上挂着那种让人挑不出毛病的微笑。我靠在沙发上,手里拿着一本杂志,
眼神却越过纸张的边缘,死死地盯着他那双干净修长的手。那双手,
很快就会变成阿凡达的手了。“辛苦了。”我淡淡地说,“晚上林飒不回来吃,就咱们俩。
”路易的眼睛亮了一下。“好的,那我开一瓶您最喜欢的赤霞珠。”他以为这是烛光晚餐。
其实,这是最后的断头饭。晚饭后,我提出要给布偶猫“波波”检查身体。
“波波最近老是挠耳朵,我怕它得了猫藓。”我从抽屉里拿出那支紫光手电筒。
路易正在收拾碗筷,听到这话,他停下了动作。“猫藓?不会吧,我每天都给它梳毛。
”“检查一下放心。”我抱起猫,关掉了客厅的大灯。房间陷入一片漆黑,
只剩下窗外城市的霓虹透进来的微光。“路易,你过来帮我按住它。”路易擦了擦手,
走了过来。“好的,顾姐。”他伸出手,按住了猫的后颈。我打开了手电筒。
紫色的光束打在猫身上,猫毛没有发光,波波很健康。但是。按在猫脖子上的那只手,亮了。
那不是一点点亮。那是一片璀璨的、诡异的、令人毛骨悚然的荧光蓝。指尖、指缝、掌心,
甚至延伸到了手腕。那些蓝色的痕迹像是某种古老部落的图腾,又像是罪犯按下的手印。
我把光束往上移了一点。路易的下巴上,也有一块蓝斑。那位置,
刚好是嘴唇蹭过布料的地方。我的胃里一阵抽搐,差点把晚上吃的牛排吐出来。
他刚刚用这张嘴,吃了饭,跟我说了话。而在那之前,
这张嘴可能正埋在我的某件贴身衣物里。“顾姐?”路易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僵硬,“怎么了?
有猫藓吗?”他看不见自己身上的光。在他眼里,这只是一束普通的紫光。我深吸一口气,
强压下心头的恶心。“没有。”我关掉手电筒,重新打开了客厅的灯。光明重回人间。
路易的手看起来依然白皙、干净,像个弹钢琴的艺术家。但我知道,那层皮囊下面,
藏着怎样的污垢。“波波很干净。”我把猫放下,看着路易的眼睛,笑了,
“你把它照顾得很好。真是……辛苦你了。”路易被我笑得有点发毛。“这是我应该做的。
”他下意识地搓了搓手。他不知道,他越搓,那些荧光剂就嵌得越深。我没有当场揭穿他。
揭穿他太简单了,也太无趣了。我要让他带着这些看不见的罪证,在我面前演戏。
我要看着他,像看着一个身上绑满了定时炸弹却不自知的小丑。7接下来的几天,
我开始了我的“反向煤气灯”计划。既然他喜欢让我怀疑自己的记忆,
那我就让他怀疑自己的脑子。周二早上,路易照例把熨好的衬衫挂在我的床头。等他出去后,
我把衬衫藏进了被子里,然后按下了内线电话。“路易,我的衬衫呢?”路易匆匆跑进来,
一脸茫然:“我刚挂在这儿了啊。”“哪儿?”我指着空空荡荡的衣架,
“你是不是最近太累了,出现幻觉了?”路易瞪大了眼睛,四处翻找。
“不可能啊……我明明……”他开始抓头发,眼神里透出一丝慌乱。“算了。”我叹了口气,
一脸同情地看着他,“你最近脸色确实不太好。是不是晚上没睡好?要不要我给你放几天假,
去看看脑科?”“不……不用。”路易急忙摆手,“可能……可能是我记错了,还在熨烫间。
”他转身跑出去,脚步踉跄。看着他的背影,我从被子里拉出衬衫,慢条斯理地穿上。
这只是第一回合。周三,我趁他不注意,把厨房里的盐罐和糖罐互换了标签。晚饭时,
他做了一道糖醋排骨。我尝了一口,咸得发苦。但我面不改色地咽了下去,
还夸了一句:“今天这个甜度刚刚好。”路易愣了一下,自己夹了一块。刚入口,
他的脸就扭曲了。“这……这怎么是咸的?”他吐出排骨,一脸惊恐,
“我明明放的是糖……”“是吗?”我放下筷子,用一种看精神病人的眼神看着他,“路易,
你味觉也出问题了?这明明很甜啊。”路易盯着那盘排骨,又看看我,额头上渗出了冷汗。
他开始怀疑人生了。他不知道是自己疯了,还是这个世界疯了。其实都没疯。
只是猎人换了把枪而已。如果说之前的事情只是让我觉得恶心,那么周五发生的事,
让我感到了真正的威胁。那天下午,我在工作室修复一只清代的点翠发簪。手机震动了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