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痛欲裂,像是被人按在冷水里狠狠捶打过。盛清婉猛地睁开眼,入目是垂落的白色纱帐,
绣着细碎的玉兰花,鼻尖萦绕着苦得发涩的药味,混着一丝淡淡的、属于上等雪茄的冷香。
不是她加班到凌晨猝死的出租屋,不是熟悉的现代灯光,更不是她堆了满桌的设计稿。
陌生的记忆如同决堤的洪水,疯狂涌入她的脑海——盛清婉,民国十九年,
津门盛家嫡出幺女,年方十八,容貌倾城,性子娇软怯懦,痴恋津门有名的穷酸才子苏明轩。
而她,二十一世纪的社畜盛清婉,熬夜赶工一闭眼,
居然直接穿越到了这个同名同姓、刚吞了安眠药自杀的民国大小姐身上。自杀?为什么?
外面那个花着她的钱、靠着她家的势力往上爬、转头还跟别的千金眉来眼去的凤凰男苏明轩?
盛清婉撑着发软的身体坐起来,低头看着自己白皙纤细、连一点薄茧都没有的手,
再快速翻完原主那蠢得让人窒息的记忆,差点没气得当场再晕过去。原主是真的脑子有坑!
天大的坑!放着全津门权势滔天、颜值身材家世全部拉满的傅云深少帅不要,
偏偏要死要活地贴一个只会画饼、满嘴谎言的渣男?傅云琛是谁?北洋军最年轻的少帅,
年仅二十六岁,手握津门及华北三省兵权,军装笔挺,肩章鎏金,一张脸冷俊得像西洋雕塑,
身材挺拔劲瘦,是整个津门所有名门闺秀挤破头都想嫁的男人。有钱、有权、有颜、有身材,
能在这乱世里给她遮风挡雨,护她一世荣华,把她宠成掌上明珠。而苏明轩呢?
空有一张斯文脸,出身贫寒,靠着原主的接济度日,拿着盛家的钱去应酬,
拿着原主的真心去践踏,背地里跟督军府的庶女不清不楚,还哄骗原主跟他私奔,
说什么“愿得一心人,白首不相离”。私奔?私奔之后呢?没了盛家,没了傅云琛的庇护,
原主在这兵荒马乱的民国,只会被他吃干抹净,最后弃如敝履。
原主就是被傅云琛派人拦了下来,强行带回少帅府,一时想不开,吞药寻死,
才让她占了这具身体。就在盛清婉在心里把原主骂了八百遍的时候,
房间的门被“砰”一声推开。一股强大到让人窒息的压迫感,瞬间席卷了整个房间。
她抬眼望去,心脏骤然一缩,连呼吸都忘了半拍。男人一身墨色军装,腰束皮带,
肩章上的金星在昏暗的光线下熠熠生辉,身姿挺拔如松,每一步都带着杀伐果断的气场。
他五官轮廓深邃分明,眉骨高挺,薄唇紧抿,一双漆黑的眼眸冷得像寒冬的冰湖,
直直落在她身上,带着毁天灭地的怒意,以及近乎偏执的占有欲。是傅云琛。
比记忆里还要惊艳百倍,帅得让人腿软。盛清婉下意识攥紧了被褥,不是怕,
是真的被这顶级颜值和气场震住了。就这条件,原主居然还能为了渣男寻死?
要是换做津门任何一个姑娘,怕是做梦都要笑醒,偷着乐都来不及!外面早就议论疯了,
人人都说盛家大小姐是不是傻了,放着权势滔天的傅少帅不要,
偏偏去倒贴一个一无所有的凤凰男,简直是猪油蒙了心。傅云琛一步步走到床边,
皮鞋踩在实木地板上,发出沉闷而危险的声响,每一步,都像是踩在人心尖上。
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,薄唇轻启,声音冷硬如铁,带着不容置喙的霸道,一字一句,
砸在盛清婉心上:“盛清婉,你倒是有种。”“为了苏明轩那个废物,连死都敢。
”“我告诉你——就算死,你也得埋在我傅云琛边上。这辈子,下辈子,
你都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。”强制爱。赤裸裸的、偏执到极致的强制爱。换做原主,
此刻早就吓得浑身发抖,哭着喊着要找苏明轩,跟他歇斯底里地对抗。但盛清婉不是原主。
她是来自二十一世纪、看透渣男套路、只想抱紧顶级大佬大腿的清醒魂。
傅云深这颜值、这身材、这权势、这偏执的占有欲,哪一点不比渣男强?原主不要,她要!
原主嫌他强制,她甘之如饴!都说民国爱情十有九悲,可她盛清婉来了,
偏要做那唯一的“一”,偏要把这悲苦的剧本,改成宠冠一生的圆满结局。只是现在不行。
她不能暴露。傅云琛心思深沉,一眼就能看穿人心,原主前后反差太大,
一定会被他察觉不对劲,一旦被发现她不是原来的盛清婉,后果不堪设想。必须循序渐进。
一点点改变,一点点收敛锋芒,让所有人都觉得,盛清婉只是死过一次,
彻底想开了、悔悟了,而不是换了一个芯子。盛清婉压下眼底的清醒与算计,
垂下长长的睫毛,模仿着原主平日里娇软怯懦的模样,肩膀轻轻一颤,眼眶瞬间红了,
声音带着刚醒的沙哑,细弱蚊吟:“少帅……我……”她没有哭,没有闹,没有提苏明轩,
只是一副受惊又愧疚的小模样,温顺得不像话。傅云琛原本满是怒意的眼神,骤然顿住。
他见过盛清婉哭,见过她闹,见过她满眼厌恶地瞪着他,
见过她歇斯底里地喊着苏明轩的名字,却从来没有见过她这般温顺、这般安静的样子。
像是一只收起了所有尖刺的小猫,柔弱得让人不忍心再苛责。傅云琛眉峰微蹙,
漆黑的眼眸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诧异,语气依旧冰冷,却少了几分戾气:“怎么?
不闹着去找你的苏公子了?”盛清婉心脏微紧。来了。第一个考验。她缓缓抬起头,
眼眶红红的,却没有掉泪,眼底带着一丝死过一次后的茫然与后怕,声音轻轻的,
带着悔意:“我……我错了……”“以前是我糊涂,
被人骗了……”“我再也不会了……”她没有直接骂苏明轩,没有过度讨好傅云琛,
只是点到为止,恰到好处的柔弱与悔悟,完美符合“刚从鬼门关走了一圈,
幡然醒悟”的大小姐人设。循序渐进,不露破绽。傅云琛深深地盯着她的眼睛,
想要从中找到一丝伪装、一丝不甘,可那双清澈的杏眼里,只有真切的后怕与温顺,
干干净净,没有半分虚假。他沉默了片刻,指腹微凉,猛地抬起她的下巴,强迫她看着自己。
指尖的力道带着占有欲,却又刻意放轻,没有弄疼她。“最好是真的想通了。”“盛清婉,
记住你今天说的话。”“苏明轩那种垃圾,不配你惦记。从今往后,你的眼里,只能有我。
”霸道的话语,偏执的宣告。盛清婉心跳微微加速,乖巧地点了点头,
声音柔得像水:“我记住了,少帅。”傅云琛看着她顺从的模样,心头那股压了数日的怒火,
竟莫名消散了大半。他收回手,冷声道:“好好养身体,苏明轩我会处理,以后,
再让我听见你提他的名字,后果自负。”“好。”简单一个字,温顺又听话。
傅云琛又看了她一眼,才转身离开,那股冰冷的压迫感,也随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。
直到房门被轻轻关上,盛清婉才长长松了一口气,后背已经惊出了一层薄汗。第一关,稳过。
没有暴露,没有引起怀疑,一切都在按照她的计划,循序渐进。这时,
贴身丫鬟小雨端着药碗快步走进来,看到她醒了,眼睛瞬间红了,扑到床边:“小姐!
您终于醒了!您都昏迷一天一夜了,吓死奴婢了!”小雨是原主从小带到大的丫鬟,
忠心耿耿,也是少数真心劝原主远离苏明轩、珍惜傅少帅的人。盛清婉握住她的手,
轻轻拍了拍,依旧是那副柔弱却清醒的语气:“小雨,我没事了,以后,我不会再做傻事了。
”小雨愣了一下,随即喜极而泣:“小姐!您真的想通了!少帅那么好,苏明轩就是个骗子,
您早就该看清他了!外面的人都在说,您放着少帅不要,偏要凤凰男,太傻了!
”盛清婉心中轻笑。可不是傻吗。换做她,抱紧傅云琛的大腿都来不及,哪会去理什么渣男。
她轻轻点头:“嗯,都想通了。”小雨一边给她递药,一边絮絮叨叨:“少帅刚才气坏了,
但是奴婢看得出来,少帅是真心疼您,您昏迷的时候,
他守了半夜呢……”盛清婉喝着苦涩的药,心里却一片清明。傅云深的强制爱,
是真的;他的占有欲,是真的;他对原主的在意,也是真的。只是原主蠢,看不见,不珍惜。
现在,她来了。她会接住这份偏执的爱意,会一步步走进傅云深的心里,会在这乱世民国,
活成最风光、最幸福的少帅夫人。民国爱情十有九悲?不。从她穿越而来的这一刻起,
她盛清婉,就要做那唯一的例外。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,放弃渣男、选择傅云深,
才是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。而她的伪装之路、追爱之路、改写命运之路,才刚刚开始。窗外,
津门的风带着乱世的萧瑟吹过,可少帅府内,却即将迎来一场极致的宠溺与圆满。
盛清婉放下药碗,眼底闪过一丝坚定的光芒。傅云琛,这一世换我来爱你。这一世,
我不会再让你失望,更不会让自己受半分委屈。第一章 悄然蜕变,府中惊议接下来的三日,
盛清婉安安心心在少帅府的清婉苑休养身体。她没有急着大幅度改变自己,
而是严格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,一点点收敛原主的骄纵,一点点展现出温顺懂事的模样,
让府里的下人、让傅云琛,都能慢慢接受“盛清婉变了”这件事。
清婉苑是傅云琛特意为原主布置的院落,中西合璧,雅致奢华,
花园里种满了原主喜欢的白蔷薇,陈设全是顶级的紫檀木、西洋钟表、进口地毯,
处处都透着傅云琛毫不掩饰的偏爱。换做以前,原主只会觉得这是傅云琛囚禁她的牢笼,
整日摔东西、哭闹、骂傅云琛霸道,对眼前的荣华富贵视而不见。可盛清婉看着这一切,
只觉得原主暴殄天物。这哪里是牢笼?这是顶级豪门的顶配待遇!
是无数女人挤破头都进不来的温柔乡!她每日按时吃药、吃饭,不再摔碗砸盆,
不再喊着要见苏明轩,闲来无事就坐在窗边看书、绣花,或者跟小雨说说话,语气轻柔,
眉眼温顺,连走路的姿态都变得娴静优雅。府里的下人们一开始还战战兢兢,
生怕这位小祖宗又突然发作,闹得整个少帅府鸡犬不宁。可一连几天,盛清婉安安静静,
对下人和和气气,从不摆大小姐脾气,甚至会对端茶送水的丫鬟说一声“辛苦了”。
整个少帅府都炸开了锅。下人们私下里议论纷纷,全都惊掉了下巴:“你们发现没?
盛小姐醒了之后,跟变了个人似的!”“可不是嘛!以前一哭二闹三上吊,天天喊着苏公子,
现在提都不提了!”“我就说嘛,少帅那么好,有权有势长得又帅,对盛小姐掏心掏肺,
换做是我,做梦都偷着乐!”“就是那个苏明轩,凤凰男一个,靠着盛小姐吃饭,
还敢哄骗盛小姐私奔,简直不是东西!”“盛小姐肯定是死过一次,彻底想开了!这才对嘛!
跟着少帅,才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!”这些话,一字不落地传到了傅云琛的耳朵里。
傅云琛坐在书房里,指尖夹着一支未点燃的雪茄,听着暗卫的汇报,漆黑的眼眸里波澜不惊,
心底却早已掀起了一丝微不可察的涟漪。他不是不怀疑。前后反差如此之大,
就算是死过一次,也未免变得太过彻底。是真的悔悟,还是新的欲擒故纵?傅云琛这一生,
见惯了阴谋诡计,见惯了女人的刻意讨好与算计,盛清婉以前的骄纵任性,虽然让他头疼,
却足够真实;如今这般温顺懂事,反倒让他多了几分探究。他决定亲自去看一看。
午后的阳光正好,透过清婉苑的梧桐树叶,洒下斑驳的光影。盛清婉穿着一身月白色的旗袍,
裙摆绣着细碎的兰花,长发松松地挽在脑后,露出纤细白皙的脖颈,正坐在紫藤花架下,
安安静静地看着一本宋词。阳光落在她的侧脸上,睫毛纤长,眉眼温柔,
美得像一幅静止的民国油画。没有了往日的戾气,没有了对他的厌恶,
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岁月静好的温婉。傅云琛站在廊下,静静看了她许久。他见过她哭,
见过她闹,见过她狰狞的模样,却从未见过她如此安静、如此美好的样子。心脏,
莫名地漏了一拍。这一刻,他竟觉得,这样安静的她,比以往任何模样都动人。
他迈步走了过去,皮鞋踩在青石路上,发出轻微的声响。盛清婉立刻抬起头,看到是他,
没有惊慌,没有躲闪,没有厌恶,而是轻轻放下书,站起身,微微屈膝,
行了一个标准的淑女礼。动作优雅自然,语气轻柔温顺:“少帅。”不卑不亢,恰到好处。
傅云琛走到她面前,目光落在她手边的宋词集上,淡淡开口:“在看书?
以前怎么不见你喜欢这些?”考验又来了。盛清婉心中了然,
面上依旧是那副柔弱悔悟的模样,垂眸轻声道:“以前年纪小,不懂事,只想着玩,
被人哄几句就昏了头。现在死过一次,才明白,安安稳稳、安安静静的日子,才是最好的。
”她把所有的改变,都归结于“生死之间的大彻大悟”,合情合理,无懈可击。傅云琛伸手,
拿起那本宋词,指尖不经意间擦过她的手指。微凉的触感传来,
盛清婉下意识地轻轻缩了一下手,脸颊泛起一抹淡淡的红晕,羞涩又乖巧,
完全是民国少女该有的模样。没有丝毫刻意,没有丝毫违和。傅云琛的指尖顿了顿,
看着她泛红的耳尖,漆黑的眼眸里,寒意渐渐褪去,多了一丝柔和。“身体好些了?
”他的声音,不自觉地放低了几分。“多谢少帅关心,已经好多了。”盛清婉轻声回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