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给他取名叫狗蛋那天,他正浑身是血地躺在我的柴房里,丝毫没有未来会把我堵在墙角,叫我‘小骗子’的自觉。
他是我在采药时从山崖底下捡回来的。
捡他纯属意外,我本来是想去崖底看看那株罕见的龙胆草,结果草没看着,倒是看见一个趴在血泊里的人。
我行医多年,死人见得多了,本想直接绕道走,可那人偏偏动了一下。
我走近了,掰过他的脸。
嚯,真俊。
就算他半张脸都被血污覆盖,也挡不住那挺直的鼻梁和完美的下颌线。
我这人没什么优点,就是看脸。
于是,我把他拖回了家。
清洗,上药,包扎。等我把他全身上下都拾掇干净后,我不得不承认,我捡到宝了。
他穿着价值不菲的云锦,虽然已经破烂不堪,但那料子我只在镇上最大的绸缎庄见过。腰间还挂着一块上好的和田玉佩,被我眼疾手快地摘下来藏好了。
这人非富即贵。
但现在,他是我的了。
他昏迷了三天,第四天早上,他醒了。
我正端着一碗药走进去,就对上了一双漆黑的眼。那双眼睛里,一片茫然和警惕。
我心头一跳,知道关键时刻到了。
我手里的药碗“哐当”一声掉在地上,碎成了几片。
然后,我“嗷”的一嗓子扑了过去,精准地抱住他的大腿,开始嚎啕大哭。
“狗蛋!我的狗蛋啊!你终于醒了!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苦啊!”
他显然被我的阵仗吓蒙了,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他想往后缩,我死死抱住,不让他动。
“你……是谁?”他的声音沙哑,带着一丝不确定。
“我是你姐姐啊!”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眼泪鼻涕全往他干净的裤子上抹,“你这个没良心的,三年前非要跟人出去闯荡,说要干一番大事业,结果一走就是三年,要不是被我碰上,你就要死在外面了啊!”
我一边哭,一边偷眼看他。
他眉头紧锁,眼神里充满了挣扎和痛苦。
“我……什么都不记得了。”他抱着头,痛苦地说。
有戏!
我哭得更起劲了:“都怪我,当初就不该让你走!你看你,现在连自己是谁都忘了!你叫狗蛋,王狗蛋!我叫林晚晚,是你唯一的亲人啊!”
他看着我,眼神里的警惕慢慢变成了迷茫和一丝依赖。
我知道,对于一个失去所有记忆的人来说,第一个对他释放“善意”的人,就是他能抓住的唯一浮木。
而我,就是那根浮木。
“狗蛋?”他试探着念出这个名字,脸上满是嫌弃。
“对,就是狗蛋!这名字多好,好养活!”我赶紧给他洗脑,“你看,你现在大难不死,不就是因为这个名字起得好吗?”
他沉默了,似乎是在消化这个残酷的事实。
我再接再厉,从怀里掏出一个粗布钱袋,拍在他手里:“狗蛋,你看看,这是你当年走的时候,我给你缝的钱袋,你还认得吗?”
钱袋是我自己的,丑得独一无二。
他摩挲着钱袋,眼神更加迷茫了。
我知道,我成功了。
一个失忆的、身份尊贵的男人,现在,成了我的“弟弟”王狗蛋。
我的好日子,来了。
他伤得很重,又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才能下地。
这半个月,我把他伺候得无微不至。毕竟是未来的长期劳动力,得养好了才能干活。
等他终于能走能动了,我把他带到院子里,指着一大盆没洗的衣服,对他露出了一个和蔼可亲的笑容。
“狗蛋,既然伤好了,也该帮姐姐分担一些了。”
他看着那盆衣服,又看看我,似乎有些抗拒。
“我……不会。”
“我教你啊。”我把搓衣板塞到他手里,“很简单,你看,就这样,搓,用力搓!”
他拿起一件我的贴身小衣,俊脸瞬间涨得通红。
我憋着笑,心里乐开了花。
“快洗,洗不干净不许吃饭。”我叉着腰,开始拿出“长姐”的威严。
他默默地低下头,开始跟那件小衣作斗fen。
阳光下,他穿着我给他的粗布衣服,高大的身影蹲在盆前,笨拙地搓着衣服。
那画面,怎么看怎么舒坦。
我搬了张小板凳,坐在他旁边,一边嗑瓜子,一边监督他。
“狗蛋,那儿,领口没洗干净。”
“狗蛋,水都搓浑了,换一盆。”
“狗蛋,你是不是没吃饭?用力点!”
他一声不吭,默默地承受着我的奴役。
只是偶尔,他会抬起头,用那双深邃的眼睛看着我,眼神里带着一丝困惑,仿佛在思考,自己以前真的是干这个的吗?
我赶紧把瓜子壳吐到他脚边,打断他的思考。
“别偷懒,赶紧洗!”
他低下头,继续搓。
我翘起二郎腿,看着蓝天白云,觉得这日子,真是该死的甜美。
自从有了狗蛋,我的生活质量直线上升。
以前需要我亲力亲为的活儿,现在全都有了代劳。
砍柴、挑水、洗衣服、做饭……虽然他一开始做得一塌糊涂,但在我“爱”的教育和“饿肚子”的威胁下,他学得飞快。
唯一让我不满的是,他做的饭菜,实在是太难吃了。
不是烧糊了,就是没放盐。
我吃了三天他做的饭,嘴里淡出个鸟来。
“狗蛋,你以前真是个厨子吗?”我捏着鼻子,看着碗里黑乎乎的一坨东西。
他一脸无辜地看着我:“姐姐,我不是走失的仆人吗?”
“……对,你是我家的厨子兼仆人!”我面不改色地给他加了个人设。
他“哦”了一声,低下头,默默地把那盘焦炭一样的菜往自己这边挪了挪。
“姐姐,你不吃,我吃。”
看着他那张俊脸,我实在不忍心让他吃猪食。
“算了算了,还是我来吧。”我认命地走进厨房。
他跟了进来,默默地站在一边,帮我递个碗,拿个酱油。
我发现他虽然不会做饭,但学得极快,而且条理清晰。我只要说一遍,他就记得清清楚楚,比我还像个专业的厨子。
这人,绝对不是普通人。
我心里一边嘀咕,一边更加心安理得地使唤他。
管他以前是谁,现在他就是王狗蛋。
除了做家务,我还给他安排了新的活计——跟我上山采药。
他虽然失忆了,但体力极好,身手也异常敏捷。那些我以前爬不上去的悬崖,他三两下就上去了。
“狗蛋,把那株石斛给我摘下来。”
“狗蛋,小心点,那旁边有蛇!”
他总能精准地避开危险,并且把我需要的药材分毫不差地带回来。
有一次,我们遇到了野猪。
那野猪獠牙外露,疯了一样朝我冲过来。
我吓得腿都软了,以为自己今天就要命丧于此。
结果狗蛋一把将我拉到他身后,自己迎了上去。
我只看到他身形一晃,一个利落的侧踢,就直接把那几百斤的野猪踹翻在地。
那动作,干净利落,带着一股杀伐之气。
野猪哼唧了两声,爬起来,灰溜溜地跑了。
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。
他转过身,看到我崇拜的眼神,有些不自然地挠了挠头。
“姐姐,你没事吧?”
那瞬间,他身上那股凌厉的气势消失了,又变回了那个有点憨的王狗蛋。
我咽了口唾沫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狗蛋,干得不错!今晚给你加餐,吃猪肉!”
当然,猪是跑了,肉是吃不成的。
但我还是给他多烙了一张饼。
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,我心里有些复杂。
这个人,就像一把藏在鞘里的宝剑。平时看着不起眼,一旦出鞘,锋芒毕露。
我真的能控制住他吗?
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,很快就被我压了下去。
控制不住又怎样?他现在失忆了,我说什么就是什么。
晚上,我让他给我捶腿。
他的手很大,力道也刚刚好,捶得我舒服地哼哼唧唧。
“狗蛋,你这手艺不错啊,以前是不是在按摩店干过?”
“……姐姐,我不是厨子吗?”
“哦对,你身兼数职。”
他沉默地继续捶。
我看着他低垂的眼眸,长长的睫毛在烛光下投下一片阴影。
他其实很安静,大部分时间都不说话,只是默默地做事。
有时候我会觉得,他不像个仆人,更像个……守护者。
呸呸呸,林晚晚,你想什么呢!
他就是你的仆人,你的跟班小厮,王狗蛋!
为了强化他的身份认知,我决定带他去镇上见见世面。
“狗蛋,明天跟我去镇上赶集。”
“好。”
第二天,我给他找了身干净的粗布衣服,自己也换上了最好的那件碎花裙子。
走在路上,他跟在我身后,像个忠实的护卫。
他的身材高大挺拔,就算穿着粗布衣服,也掩盖不住那股天生的贵气。一路上,引来了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偷看。
我心里有些得意,又有些不爽。
到了镇上,我像个地主婆一样,让他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。
“狗蛋,这个,这个,还有那个,都包起来。”
他默默地跟在我身后付钱。
钱当然是他的。
那块被我藏起来的玉佩,质地上乘,当了不少银子。
我花他的钱,花得心安理得。
毕竟,养他不要钱啊?
路过一个成衣铺,我给自己挑了件新衣服。
掌柜的看我的眼神,有些意味深长。
“姑娘,你弟弟长得可真俊啊。”
“那是。”我得意地扬起下巴。
“就是……不太像亲姐弟啊。”掌柜的笑道。
我心里咯噔一下。
“哪不像了?我弟弟像我爹,我像我娘,不行啊?”
“行行行。”
我拉着狗蛋,赶紧走了。
看来,以后还是得少带他出门。
万一被人认出来,我的好日子就到头了。